Re: [建议] 新修政检版规牴触政黑版规七-10

楼主: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2-10 10:49:29
※ 引述《AskWhat (问沙小......朋友)》之铭言:
: 依据政黑版规七-10,
: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12-10 10:55:00
这有趣!!!!!!!!!把后面的句子断掉~拿出来说嘴?你说的:然简易可判定是否有违反板规的情形,单一板主即可自行判定",后面那一段可不敢拿出来说?这什么跟什么呀你后面接的是"始符合板规所订“板主对于采删除/退文处置之违规,应主动处理,以维护版面秩序。你玩这种断句的文字游戏所谓为何?去看看解释要求的范围是什么吧~有够逗的你
楼主: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2-10 11:13:00
你讲不出什么 只能说我有够逗 我也真是无言 哈哈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12-10 11:13:00
还是这时小组长的说法又大于群组?讲不出什么?这有趣!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群组要求版主要符合版规7-7的精神下来界定何条可以自为判决~你到底在说什么?原来群组解释中写"始符合板规所定......."是我眼睛业障重?请不要拿小组文~有本事拿群组公告来~整段的~不要切~谢谢根本大错特错!!!!不是"S板主对于删退文处置"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12-10 11:32:00
超贴也是简易可判定的 这应该没什么好吵吧?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12-10 11:32:00
群组讲的是版规明订的处置~你越来越扯了我已经说了~我在跑小组上诉的程序了~但这跟版规对不对是两回事~不要混为一谈
楼主: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2-10 11:37:00
板规的规定大致上看起来没问题 符合小组判决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12-10 11:38:00
你切来看当然符合囉!(大笑!)有够逗的~真的因为小组长没将JS水桶自我判决案送上去~真有够逗的!你要不要看清楚再来???解释公告的第三条写的很清楚了~不然我是在问群组问心酸的?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6-12-10 11:51:00
说句实话 小组长应该亲自下来发个公告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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