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关于‘ slcgboy 版主被处水桶’案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6-12-10 03:51:39
因 slcgboy 版主被检举违反 政黑七-9 及 政检版规三-5、三-6,
kim 版主应依据 政黑七-9 规定,将 slcgboy 版主视为一般使用
者身份,既然是一般使用者身分接受裁决,理应依照版规来处置
,且依据政版规七-10,也必须有两位以上版主的共识才能裁决。
1.本案仅 kim 版主一人裁决,显不合于政黑版规七-10。
2.slcgboy 版主违反政黑版规七-9擅自处理自己违规的检举案,
小组长依违反站规(利益回避)来处以警告一次(这是群组有规
定),但版规违规部分,小组长要版主自行处理,自行处理是要
版主依版规处理,版规可没规定违反政黑版规七-9,要被水桶
一个月,可以在版规无规定的情况下,处以一般使用者水桶吗?
版主违反政黑版规第七章的规定,依规定,只是说版主无权处
分,就政黑版规七-9而言,版主无权处分自己违规的检举案,
slcgboy 版主无权又去处分,依据版规,最多就是处分无效,
没有任何删文、警告、水桶等其他罚则。
3.slcgboy 版主违反政检版规三-5、三-6,在没有两名板主以上
达成“有罪或无罪判决后”的情形下,案件尚未成立的情形下
,就进行裁决。
案件尚未成立,slcgboy 版主仍去裁决,同样也是裁决无效,
,没有任何删文、警告、水桶等其他罚则。
不要说版主,就连小组长【#1OGJkKIc (About_Life)】,群组长
也裁定‘罚责的变动,应于公告后再实施。’,kim 版主想要以
水桶处罚 slcgboy 版主这个一般使用者,应先公告后再实施。
结论:
欲裁决 slcgboy 版主这个一般使用者的案子,需两位版主以上
有共识,才能裁决,且欲实施水桶处分应于公告后再实施。
否则开此先例,将来版主对一般使用者的处罚,岂不是爱怎么
罚就怎么罚,爱罚多重就罚多重,就算版规没规定也没关系,
可以这样吗?
政黑版规第七章是版主自律的条款,立意虽好,但有其窒碍难
行的部分,建议重新整体考量、修改该章版规,并举办公投决
定。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12-10 05:57:00
支持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6-12-10 09:51:00
看成破处水桶,眼花了会只有kim一个人裁决,是因为N遇到争议案件老是龟缩,你要是长期观察此版你就会发现此事了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2-10 10:55:00
关于水桶30天,其实#1OGm5XO- 中已经3位板主同意了所以应该没你说的问题至于判决部份,没有实际板规依据,我猜啦这应该s自请水桶,如果s都同意...我自己是没啥好说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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