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 #1NkGW_Ex lukeloo板规3-1

楼主: peter840606 (Balalaika)   2016-08-21 21:12:28
一、检举人ID:
peter840606
二、被检举人ID:
lukeloo
三、违反板规: ※此项请直接复制完整条文贴上,切勿只写板规编号※
第三章 水桶篇
1.推文或文章内容含有对特定使用者、特定族群进行言词侮辱、威胁、谩骂、
 引战之文章,违规者依程度判水桶一个月~三个月。
 前项所说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任何政治人物,政治族群(含其代称)
对任何政治人物,政治族群(含其代称)攻击词汇不予受理。
 唯仍需注意刑法相关刑责,勿以身试法。
四、违规文章代码与说明:
文章代码(AID): #1NkGW_Ex (HatePolitics) [ptt.cc] Re: [讨论] 闽南客家可以
嘘 lukeloo: 蠢吱,你父母才会后悔生了你吧!期望抓到他无能无品,就是08/21 18:09
→ lukeloo: 希望他发生啊! 不然,我期待民进党执政干嘛!你真的赶快去08/21 18:09
→ lukeloo: 报名启智班吧!别让你父母那么辛苦啊!蠢吱!^0^08/21 18:09
lukeloo这段文字是在跟那篇文章的原PO对话
其中的“你真得赶快去报名启智班吧!”明显污辱原文作者 sading7
请版主判定水桶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6-08-22 00:52:00
受理,请lukeloo 24小时内前来抗辩
作者: lukeloo (中游员工)   2016-08-22 21:03:00
是此篇的原PO,先说”赶快去看医生啦“,是原PO先污辱本人脑袋方面有问题!我才会回他,“你赶快去报名启智班啦,看医生无效!“ ,此话只是回原PO的话, 是原PO先引战,然后,原PO又把“去看医生啦”这句话修掉了! 然后,检举人却依修掉后的对话,断章取义就提出检举!并非本人污辱原PO,本人只是回原PO的对话呢!烦请板主,查明前言后语,及修掉前的文章,确认原委!而且,此检举人也并非原PO,是否有利用政黑检举之功能,达到排除异己,以达寒蝉效应之嫌呢!
作者: kim (@@@@@@@)   2016-08-22 21:28:00
------被告lukeloo已提出反驳理由------根据文章内容审视 本人同意lukeloo被检举成立,理由是lukeloo于文章中 对sading7个人进行"蠢"等字眼攻击因此明显有犯版规至于其他部份 1.sading7是否有犯版规 是否应惩罚如认为有 请另开一篇文章检举 并提出修文事证2.检举人并没规定 侷限于当事人 看到有违规之虞而提出检举即使在现实世界 也是可以的接下来请另2位版主发表意见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6-08-22 21:43:00
有罪
作者: lukeloo (中游员工)   2016-08-22 21:49:00
在原PO的文章推文中,就已经有提到了,如果“蠢“就代表攻击性字眼,那“蛆蛆“又代表什么呢?而且,原PO修文,就已经全修掉了!如何要被告提出修文证据呢?这是否是该板主去查明的事项呢?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6-08-23 11:09:00
思考一下 目前板规并未规定仅有被骂之当事人能提出检举然A板友指出站规有相关规范 是故先收回有罪判定 思考中
作者: lukeloo (中游员工)   2016-08-23 12:08:00
除检举人非当事人外,而且 此检举人的检举话语“你真得赶快去报名启智班吧!” ,和kim版主所判定的“lukeloo于文章中 对sading7个人进行"蠢"等字眼攻击“的话语,根本不同!依板版规定6.板主对于采水桶处置之违规,应被动处理,待有人检举后才能进行判决。Kim板主却不依检举话语 做判定,而对其他话语,主动采取判定!版主除了对非当事人提出检举,不应受理之外!更不应该违规对未提出检举之话语,作“主动“判定!并对本人提出之原PO有修文,才会造成本人只是回话,却被误解为污辱原PO,却采取不主动查明, 就妄下判决,损害被检举人的权利!
楼主: peter840606 (Balalaika)   2016-08-23 16:20:00
我正在取得原PO授权 如果授权下来 这检举案还是成立并没有误解谁 你这话就是攻击 谁看都一样难道会因为你只是回应别人 攻击就变得不是攻击?因任人家先污辱你 所以你污辱回去就不算污辱?你在回应污辱人家是一回事 他先污辱你是另一回事你想要检举他 你可以去 但这不是你能够抗辩你没违规的理由如果对方不愿意授权给我 那是否受理可由版主定夺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6-08-24 13:17:00
板主意见:无罪
作者: kim (@@@@@@@)   2016-08-24 23:32:00
收回原本判决 板主意见改为:本案不受理 因为检举者确实非当事人本案予以结案
作者: lukeloo (中游员工)   2015-08-21 18:09:00
蠢吱,你父母才会后悔生了你吧!期望抓到他无能无品,就是希望他发生啊! 不然,我期待民进党执政干嘛!你真的赶快去报名启智班吧!别让你父母那么辛苦啊!蠢吱!^0^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