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 HellKitty #1NiaZX9U

楼主: gaudete (芬芳)   2016-08-17 05:43:58
一、检举人ID:gaudete
二、被检举人ID:HellKitty
三、违反板规:
第三章 水桶篇
5.未经同意公布个人资料、私人信件及水球纪录,
及可连结前述讯息之连结者,水桶一个月
第四章 退文篇
4.文章内容,含标题,造谣,明显不符合事实者,一律退文。
第六章 检举申诉制度与板务相关
2.讨论版务需发表于HateP_Picket板,如在政黑版发文讨论板务,文章删除
四、违规文章代码与说明:#1NiaZX9U (HatePolitics)
1.http://i.imgur.com/q4mHniB.jpg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71295786.A.F78.html
将本人于此板之发文拿到政黑板公审,明显为板务文,且无关黑特政治之板旨。
2.http://imgur.com/viEAErX
未经本人同意公布我寄给他的私人信件。
3.文中NIHONGO板文章之连结已证实是乌龙假新闻(未免再伤害当事人,不赘附连结),
HellKitty明知不实却仍执意散布,具有真实恶意,明显不符合事实之造谣。
作者: kim (@@@@@@@)   2016-08-17 23:29:00
在政黑版讨论版务 本人认为确实违规 依规应砍文待另两位版主其中1人以上附议 即可执行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6-08-18 22:34:00
附议
楼主: gaudete (芬芳)   2016-08-19 00:48:00
所以水桶、退文都不成立吗?理由呢?私信 不实(原新闻早就被报社撤除并重新发稿澄清)
作者: dragonjj (简简单单的伤过 就不算白)   2016-08-19 17:48:00
因为你检举方法错误,要想水桶,请明确指出违反的版规及罚则,政黑版规已经改成有申诉才有处置了
楼主: gaudete (芬芳)   2016-08-19 17:58:00
这样还不够明确 可能你应该去配付度数符合的眼镜
作者: dragonjj (简简单单的伤过 就不算白)   2016-08-19 20:29:00
明不明确,板主判定,不服你就上诉,反正别人提醒你也当嘲讽,那就没啥好说的了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6-08-19 20:47:00
政检板规2-1 一罪一罚 你到底打算用哪一条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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