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ragonjj (简简单单的伤过 就不算白)
2016-08-15 15:08:11首先 我很肯定政黑板规
第六章 检举申诉制度与板务相关
2.讨论版务需发表于HateP_Picket板,如在政黑版发文讨论板务,文章删除
这条规则 不是所有新手PTT使用者或是初入政黑板的人会知道要检举政黑违规情形要去
另外一个政检版检举,所以才会只有讨论版务,文章删除的罚则而已
不过就算是阿米巴原虫,经过三次的电击,都会转弯,我想不论是人是动物是猫是狗
是蛆是吱,智商都会比阿米巴原虫高,我认为在政黑板讨论版务,经过超过三次以上的
政检版检举且成立之后,再有第四次,应该以水桶十天处置,而且要朔及既往,因为以前就已
经提醒过犯规的人了,结果你还是明知故犯,仗着罚则不高,只有删文,甚至还嚣张的公开
说谁叫版主不删文,这种知法犯法,滥用PTT网络资源的人,实应给他应得的罚则,有人会说
我就在政检版被水桶阿,那你先可以寄信给版主,超过一个礼拜不处理,你可以往上申诉
国有国法,家有家法,PTT站有站规,版有版规,你总不能在棒球版讨论篮球,PTT已经有完整
的相关申诉办法,而不是占用版面讨论不相关的事情,所以我建议版主群们修改政黑板规
6-2条,加重罚则,朔及既往,如有需要,交付公投,恳请版主群们审慎思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