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所有板主同意,自即日起,政黑检举案件,
正式开始实施透明之合议制。
这部分写入板规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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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审理流程
1.当事人在政黑检举板提出检举案件
2.若当事人提出之案件,标题需为[检举] 违规者ID 板规条文
内容需符合检举文格式
(1)文章标题
(2)文章代码(违规文前按大写Q可显示该文章代码)
(3)违规事实
(4)违规ID
不符合检举文规则,板主得适当提醒修正,若无修正直接驳回。
3.板主宣告受理后,将在文章前面注记为m
并请被告在24小时内在检举文提出反驳。若被告正被水桶中,则由板主信件,
提出反驳。放弃反驳者,不另外给反驳机会。
4.被告反驳后,检举文使用 !锁定,不允许任何人发表意见
5.由三名板主在政黑检举文推“有罪、无罪”
6.当两名板主以上达成“有罪或无罪判决后”,案件成立,得以进行裁决。
判决完毕文章标记为s
7.若有同票、或板主群未达共识,可请板友对关键板主信件提醒。但已经做出
判决之板主,严禁使用信件或推文进行说服改变判决。
若超过一周以上仍无法达成判决结果,板友得迳自对未投票之板主提出持续
信件沟通或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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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PTT各大看板,如八卦、表特、Hate....无不执行“单一板主审核制”
亦即单一板主执行板规、并由该板主接受可能的申诉
然本板由于板务执行历史,是故实行合议制度,亦即所有判决皆由板主群决议。
政黑板基本上可以说是全PTT审理制度最民主之看板。
唯原先之合议制度,皆在隐板讨论,因此有以下缺点:
1.若有板主群意见分歧、或未即时发表自己审理结果情况发生,常会造成板友
不解案件何以拖延。
2.出来判处水桶、或无罪之板主,往往成为被申诉的攻击点
3.判决之过程不清楚,被讥为黑箱作业。
是故修正合议制实行之办法,将审理流程全数透明公开化出来
然而也意味着板主群,失去原先有的发言隐藏保护伞。
必须更公开坦然地把自己想法说出,面对板友之检视与质疑。
目前政黑之检举制度,我敢说已经是全PTT最接近民主、公开的制度
全PTT几乎都是板皇制,只有本板有合议制度,这是许多人努力之成果。
希望大家能正视此成果。
若有能对目前检举制度有更好之想法,也欢迎在理性合理之范畴下提出建议
在此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