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1HQuk7na

楼主: kim (@@@@@@@)   2016-08-17 23:07:31
※ 引述《gaudete (芬芳)》之铭言:
: 一、申请人ID:gaudete
: 二、请求重审之文章代号(政检板文章代号)︰#1HQuk7na
: 三、要求重审理由:未经帐号部审核及判决,
: 前板主迳自擅自凌驾站务而判定分身永久水桶,
: 严重违反程序正义!
: 其判定理由亦经不起检验:#1HO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8-22 08:09:00
你就是搞分身,自己不检讨有啥用?要不要说一本教材三个作y者怎回事?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6-08-21 19:21:00
我说的每件事都证明setzer就是违法滥权迫害者pinkkate/Neptunium/kim不敢回应罢了 绿皮蓝骨嘛
作者: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6-08-18 01:51:00
认定分身只有帐号部可以认定....这是版务站长公告过的...kim若想重审此分身案,只能检附证据向小组长提出认定分身帐号。不是自己看看名片档,看看IP相近,就能擅自越权,替帐号部认定分身的。本重审判决违反板务站长公告,亦侵犯帐号部权力,应自始无效。版务站长公告:#1LcFJBGK (BoardCourt)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6-08-18 04:29:00
#1348aPLp(SYSOP) [公告] 板主权力义务规范请问哪一条规定板主有认定分身之权力?其中二(9)板主有权制定该看板之板规,但不得违反上层本国法律、站规、群组规范、小组组规,有牴触者无效请问板皇们看得懂中文吗?台视中视播一样广告,所以台视=中视,台湾=中国?XDDDDDDDD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8-18 06:45:00
我去法院时,芬灵体的名单就都出现在佐证资料里了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6-08-18 06:46:00
#1HIn8m2A也一样 IP间隔长达22小时51分 且未经帐号部认证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8-18 06:51:00
来勒索和解金所寄的站内信,也足以证明芬灵体的存在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6-08-18 06:51:00
板主有注意到你的广告证据 卖家帐号和卖场连结都不一样吗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8-18 06:52:00
芬灵体想钱太过,站内信里露了馅,必要时我提供给版主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6-08-18 06:54:00
拍卖网站不同人贩售相同商品根本是常态 如何能证明是同人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8-18 07:01:00
好笑,我根本没说哪一点,你在自爆什么?这也难怪芬灵体在法庭上自爆用多重帐号引人跳陷阱是为了和解金。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6-08-18 07:07:00
好笑,我自爆什么?我又没跟你对话,你在自HIGH什么?你说的拿出证据啊!哪可能提告人会这样对检察官说话的。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8-18 07:10:00
噗!版主,这就是芬灵体呀放心,去搜寻mosoutensei,也在卖同一套东西事实上同案的四个帐号,都刚好在教材文章里出现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6-08-18 08:56:00
#1HIn8m2A也没有被检举重复推文,板主为何要造谣?
作者: chenhsiutsai (肛榨队长:十万火鸡)   2016-08-18 09:06:00
做人做到跟渣一样,有够可悲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6-08-18 09:09:00
#1HIn8m2A还有个问题 被告3月7日推文 却迟至3月21日检举明显超过法定十天追诉期 检举自始无效!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8-18 11:06:00
程序问题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8-18 19:00:00
我再帮版主一把好了,证据里的名片档都说自己是作者现在要不要掰说是两人共同制作?更好笑的是,同案被水桶的mosoutensei在日语版已说自己是作者,所以现在一案里三个帐号都说自己是教材的作者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6-08-18 22:39:00
本案开放板友以回文或推文方式发表意见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8-18 22:46:00
板规溯不计往,以前站方并没有明定分身一定要由站方判定这水桶也太久了,基本上现有板规无法适用,也难以用站规去判定是否有判决错误的问题,建议往上层申诉佳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8-18 22:49:00
单就板规来看重审是一周内的判决 依照板规来执行的话应该一开始PO文就告知提起的人重审只接受一周内的~
作者: dragonjj (简简单单的伤过 就不算白)   2016-08-18 23:09:00
我个人建议保持原判,请申诉人往上层申诉,有需要就请帐号部查证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8-18 23:41:00
芬灵体目前在政黑仍在活动,此案根本不需要重审1.是罪证确凿2.是为了保护政黑其他人免于司法恐惧3.是芬灵体仍在政黑出没再给个罪证,文内名片档里的颜色设定竟然一样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8-19 01:08:00
原来是18号改的...如果是这样那应该是给帐号部去认定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6-08-19 01:10:00
罪证确凿的话,为何没有一个板主敢遵守板规具体反驳?solemnis在PTT完全没有发言纪录,谁知道这是谁啊?凭什么拿来当连结证据?何况还是相隔47天、72天、362天!现在solemnis也查不到帐号了 要怎么叫帐号部查证#1EwPCNiy(ID_Multi) 帐号部早就判定非分身 一事不二理!送帐号部规定要有违规纪录 solemnis这个帐号根本不符规定(1)#1HBih1cc 拥核反核判决结果南辕北辙 枉法乱判故无效(2)#1HIn8m2A 被检举推文&检举文差14天 逾法定追诉期无效(3)#1HQuk7na 板主自我升官当帐号部站长 于法无据故无效kim板主你立论立足点完全被法理摧毁殆尽 没一个能经打的恳请务请秉持做人基本道德、做事基本道理 速予改判为荷。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8-19 15:58:00
为什么我看到基本道德以后笑得很开心虽然豆浆见风就干了,但道德不是靠嘴巴去讲就有的。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6-08-19 18:00:00
goetze公然侮辱板友‘垃圾’‘黑心’‘吠叫’真有道德呀!为了保护政黑其他人免于司法恐惧 所以地狱猫应永久水桶??为了保护政黑其他人免于语言暴力 所以goetze应永久水桶??为了保护政黑其他人免于权力迫害 所以板主群应永久水桶??程序正义实质正义皆荡然无存 板主群还能视若无睹置若罔闻这是什么样的人品德性、法学素养和肝胆心肠? 绿的又怎样?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8-20 00:57:00
楼上这算是用言语污辱板主嘛?后法不能管前法 唯一的救赎就是你去更上层上诉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6-08-20 01:07:00
何来污辱?“什么样”让大家自由代入啊!我就代入国民党有本事去国民党营事业司法院告我说人国民党触犯公然侮辱何谓后法不能管前法?那年金改革、不当不法党产都不用玩了东德士兵依前法枪杀叛逃人民为何被后法起诉判刑?再掰啊~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8-20 01:22:00
为了验证你的正义 你愿不愿意上诉阿? 上诉高层证明你对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6-08-20 01:25:00
阿扁上诉几次了?正义有实现吗?你就也学国民党那套嘛!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8-20 01:27:00
你都不期待站方高层了 那你干嘛强求板主?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6-08-20 01:28:00
你为何不敢对我法治正义论点做批驳? 你的心路历程是什么?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8-20 01:28:00
板主到头来也是要请站方裁决 你何不跳过板主 程序快一点对你还不需要法治正义 因为这是板规不是法律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6-08-20 01:30:00
原来要求板主坚持民主基础法治精神叫作强求? 你真的绿营?何必?板主依循程序正义转型正义赦我冤狱 谁能置喙 你吗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8-20 01:32:00
板主何必依循转型正义? 如果板主要依循 站方不用?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6-08-20 01:32:00
恶质迫害政敌板友的前蓝营板主不爽的话 叫他去上诉才对啊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8-20 01:33:00
站方如果要 那你直接上述高层不是更实在? 除非你担心你可以选择不上诉阿 维持原样而已如太阳花冲立法院抗议而非冲警察局 你也应该冲高层才对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6-08-20 01:35:00
你可以选择视板规站规如粪土啊 你人格就大家看在眼里而已站方高层法务站长帐号站长狼狈为奸窃漏个资被踢爆你知吗?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8-20 01:47:00
你都如此成见了 那又何必缘木求鱼 不如离去是非之地不就好 你一方面不信任站方 那板主又怎能让你心服口服板主终归还是站方管的 你不怕都是一丘之貉 呵呵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6-08-20 01:48:00
明知不实新闻 下自板主组长上至站长死不删除 这什么败类?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8-20 01:53:00
所以你在骂板主败类了? 还是骂我?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6-08-20 01:56:00
没处理过相关案件就不在讨论之列 不用急着对号入座 谢谢YonLang踢爆帐号站长泄密个资给法务站长 结果下场被停权试问YonLang分身案送帐号部,不用利益回避? 会有公信力吗?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8-20 02:14:00
你举这例子的意思 你也认同你这是分身?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6-08-20 02:17:00
我是同案被告关系人啊,我为何要无端受连累?再来 板友疑似分身案严重 还是站长违规乱纪泄密案严重今天站长仍活蹦乱跳不用停权 那板友解除水桶又多罪大恶极如同总统勾结检察总长监听泄密必比无法可罚司法关说严重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8-20 08:07:00
污辱?某人的"教材"(如果能称之),在日语版的评价如何?要不要帮你贴几则让大家看一下?又,你的日语程度在日语版被网友考试的结果,要不要说说?所所谓的吠叫,你隐去了我的全句,我说的是"多重帐号者的吠叫",你既自承不是多重帐好的(虽然法院资料说是),你激动啥?我又没指名道姓,你是对号入座吗?垃圾我倒是不记得有说而且很好笑,为什么ameno跟你的说法一模一样?虽然大家都知道ameno是芬灵体,但你也太不小心了嘛连黑心跟吠叫都一样隐去一些字眼,你会不会太容易露馅了法院资料都已经很清楚了,几个帐号都是一个人所有,虽然我们都知道豆浆见风会干,但干了还会留下痕迹的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6-08-20 08:28:00
#1CgmUQna #1CgnCvMH (SYSOP) 你骂人垃圾证据在里面推文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8-20 08:42:00
噗!又来这招,断章取义不过你不贴文章代号还好,我都忘了Snowofjune这支芬灵体了明明是针对soj,你用这支跳出来坦,是不是又露馅了?已经说了,豆浆见风干了还是会留下痕迹,还不小心要不要说说你写的日语教材呀?怎这段不说了还是你写的日语教材的问题不好意思讨论?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6-08-20 17:05:00
请针对主题讨论,切勿离题千山万水,谢谢。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8-21 07:25:00
离题?每个问题都跟你有关,我说的每件事都证明你就是多重帐号使用者,但你不敢回应罢了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6-08-23 17:59:00
国民党就是迫害正义异议志士 害人家不得不分身冒险回台被国际不齿到最终国民也唾弃而丢掉政权 自己不检讨有啥用要不要说一本波士顿通讯让校园贱谍职业学牲马英九搞好多笔名分身陷害中华民主斗士有家归不得,亲丧探不能怎回事?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8-24 10:32:00
面对问题对你来说是不是太难一点呀?事关你的有没有开分身耶!豆浆见风都会干,你也应该针对这些问题说明一下嘛,一本教材三个帐号跳出来说是作者,可以解释一下吗?这不难吧?还有,你上面17:59的推文,是在承认自己搞分身吗?而且,还有个a什么的芬灵体在政黑活动自如,要那么多帐号到底要干嘛?分身就是分身,豆浆见风就会干,走过就会留下痕迹,你想卖教材又太过,一定会露馅的嘛要玩就用a什么的玩,反正你讲的东西就那一点点,多几个帐号也不会让你多一点东西出来,何必来烦版主呢?不然你说说开那么多帐号在政黑是想干嘛?壮声势吗?不会呀,大家都知道是你几个帐号自己户捧互回应,一点也壮不起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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