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薪资乱象,薪资未达4万禁面议,能解决吗

楼主: min1119 (你好我是老吴)   2018-11-15 11:50:21
原文出处:https://wp.me/p9OPpl-2A
文:职场观落阴/YM
04/19 立法院初审通过就业服务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明定未来经常性薪资未达新台币
4 万元的职缺,雇主应公开揭示或告知求职者薪资范围,杜绝薪资面议的情形。
此修正案11/09立法院三读通过,未来雇主在招募员工时,经常性薪资未达新台币4万元,
必须公开揭示或告知薪资范围,禁止标示“面议”。违者可处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
锾。
第一时间在看到这消息的时候,当下真的是无奈的笑了一下。
首先针对要杜绝薪资面议的情形所订定出的“应公开揭示或告知求职者薪资范围”,在这
项消息公布之后,无论是PTT的乡民们或是HR各大群组都立刻想到规避方式
(我就写$23,001~$39,999就好了呀),因此想不透这样订定的原因。
薪资上其实存在着一个难解的问题:资方想用便宜的成本找到人,劳方想领更高的薪水。
“未达4万禁面议”对于解决前项问题的确是个好的开始,但是重点在于之后是否会有施
行细则另外规范此部分,因为未连同薪资范围的间距一同规范,此法条等同于虚设,这边
会建议直接以“劳健保”的级距下去做规范最为干脆,同时也可以让劳工清楚知道自己的
劳健保投保级距为何。
后项问题应思考,是否也该规范“求职者”所开出的期望薪资,让劳资双方是平等的对待
,同时也节省劳资双方面试上的时间。
但在探究其根本问题在于:台湾劳工薪资的问题在于各职务的薪资水平太不透明化
劳动部虽有“职类别薪资调查动态查询”,在打这篇前,我先到网站操作了一番,但问题
其实是不少的,且资料是非常简略的。
1.107.04操作时,搜寻的资料为105.07的统计数字,可参考性相对打折扣。
2.操作查询困难,特别是在选择职类别时,甚至有些职务根本没有,例如最常见到的业务。
3.职务名称的定义为何?薪资数字从何而来?
我查了食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与“人事事务人员”(人资相关就这两个),在看到的第
一个直觉会是用“是否有经验”来区分,有经验为管理师、没经验为事务人员。
但在薪资资料上,管理师为$55,921,此薪资水准实际职务应该是人力资源课级主管以上;
事务人员为$30,871,若为没经验的人资助理,此薪水又稍嫌偏高,有经验的又稍嫌偏低。
因此薪资资料的数字参考信度个人认为较低。
在民间已有发起“薪资透明化运动”,但薪资透明化应由政府机关来进行,运用政府机关
的资源进行“薪资普查”,其资料呈现可参考民间业者每年所做的薪资福利调查报告,针
对各职务对应到年资的薪资进行调查(或者政府可直接与民间业者谈合作),如此一来既可
以避免企业胡乱开薪资,也可以让民众各清楚了解各职务的薪资水平。
最后身为HR的我也很清楚知道,要将职缺的薪资的范围写出来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
这边给予HR伙伴们一些小建议:
若能够清楚揭示薪资或写出准确的薪资范围这是最好的,倘若无法,千万别用那偷吃步
$23,001~$39,999的方式来处理,可以试着先与用人单位讨论此职务的薪资范围,并讨论
会影响叙薪的原因(学历、经历、语文能力…..),若预计薪资范围是很大的,可以将其分
为数个职缺进行招募,而职缺的要求就以会影响叙薪的原因下去限制。
例如:国外采购的职缺 薪资范围是$32,000 – $40,000,可能因为经历影响叙薪,
则可分为:
采购人员:经历1~2年 薪资范围-$32,000~$34,000
采购专员:经历2~4年 薪资范围-$34,000~$38,000
资深采购:经历4年以上 薪资范围-$38,000~$40,000(含以上)
利用这样的方式去将差异分出来,在招募时也能够能够准确找到合适的人才。
作者: st31822 (芊语)   2018-11-30 23:44:00
推你的解法
楼主: min1119 (你好我是老吴)   2018-12-08 08:04:00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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