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推文过长,所以来回一下:
职工福利金来源是:
1.按创立资本总额提拨:1%~4~%
2.营利事业按每月营业收入总额内提拨0.05%至0.15%交福利委员会作收入。
3.企业某些产品或延伸物(废料、废金属等)折旧变卖时的盈余20%至40%提拨福利金。
(上述三项不分员工数、跟净利无关,所以没有不赚钱就不提拨这种事。)
4.每月于每个员工薪资内各扣0.5%。(薪水越高扣越多,也有些公司直接帮员工付。)
(没有成立福委会或劳资双方协议,缺乏监督对象其实不可强制从薪水直接扣福利金。)
而雇主聘雇外国人许可及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雇主依劳动契约给付第二类外国人工资,应检附印有中文及该外国人本国文字之薪资
明细表,记载实领工资、工资计算项目、工资总额、工资给付方式、外国人应负担之
全民健康保险费、劳工保险费、所得税、膳宿费、职工福利金、依法院或行政执行机
关之扣押命令所扣押之金额,或依其他法律规定得自工资迳予扣除之项目及金额,交
予该外国人收存,并自行保存五年。
除外国人应负担之项目及金额外,雇主应全额以现金直接给付第二类外国人。但以其
他方式给付者,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交予外国人收存,并自行保存一份。
第一项工资,雇主未全额给付者,主管机关得限期令其给付。
如果贵公司有职工福利金机制,关于要不要从员工伙伴的薪水扣0.5%做为福利金,以
下解答:
1.福利金的提拨是不分员工数,与净利无关的。
只要是任职于该企业的劳工就应被职工福利金的福利保障。
以我自己成立的公司为例,员工的薪水中0.5%这一笔福利金是公司从营利中拨款全
额支付,不再从员工的薪水扣拨,但同样由福委会监督且享有职工福利金福利的。
贵公司要跟我们一样优于法规不从外籍劳工薪资扣拨只扣拨台籍伙伴也可以,
但显然对台籍劳工有失公平啊~
2.三节奖金其实应该是属于员工薪资福利的一项,福利金的提拨使用应该要有跟三节
奖金分开来的礼品或者额外奖金名称,因为您也没有写得很清楚所以我就点到为止。
※ 引述《Aminya007 (小惠)》之铭言:
: 大家好~
: 我们公司最近开始聘外劳
: 该有的劳保 健保 非居住者所得税扣缴 都有
: 主要是目前管理阶层希望外劳不扣福利金
: (因为我们福利金目前和三节奖金连结)
: 三节奖金看员工表现给予~
: 可以请问各位人资先进
: 一般外劳可以不扣福利金吗?
: (公司有福委会,台湾员工每月薪资会扣千分之五)
: 感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