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上下班忘刷卡罚交现金当福利金

楼主: dayend (神無月)   2018-05-28 23:26:03
※ 引述《littleworker (mimic)》之铭言:
: 不晓得版大的公司对于上下班忘打卡有没有什么规定
: 因为公司一直有同事上下班忘打卡,老板说要订个不违法的规定。说是,以次为单位,上
: 下班忘打卡,结算当月薪水后,次数*定额交现金给福委会当福利金。
: 我的问题是,公司(50人以下)福委会没报劳工局没独立统编,这样收到钱需要开收据或
: 给什么证明?
: 把忘刷卡罚的钱拿来福委会用,合法吗?我查了福利金条例,对这个没规范。
: 先谢过版大了。
忘记刷卡或是否给予补登等等规则属于公司内部管理规章,不会有法律去规
定限制,除非与法规违背,否则公司有权跟劳工自行约定惩处方式。
就像有些公司规定办公室的同仁要轮流到垃圾一样,法律不会管这件事。
忘刷卡但有上班事实,公司可以自订规则让同仁补登或者规范忘卡严重状况,
可以依劳资同意的管理规则约定施行惩罚。
惩罚可以有很多种,当值日生、罚款、直接影响绩效、影响年终等等等,法规
指明确说了不准扣发工资;然而,罚钱跟扣发薪资这两者之间是不一样的。
不准扣发薪资,不等于不能罚款。
罚款的款项去处,只要是大家同意的、能共同监督的,且是劳资同意的管理规
则就并无不可。
福工福利委员会是必需经向主管机关申请才得设立,如果是企业内部自行设立
类似运作团体的话,则没有相关法令的适用。
换句话说,贵公司的状态只要所得来源并不是强制预扣员
工的薪资或其他违法强制课征,而是劳资双方经由沟通且同意的管理规则去累
积款项的,也不会有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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