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tomi1010 (satomi)》之铭言:
: 在网络上查询了一些法规跟询问劳工局后,
: 不同的志工给的答案也因人而异,询问过后还是蛮混乱的。
: 网络上的资讯比较多为定期契约,不定期契约的资讯较少。
: 想问问看有无类似经验的人可以提供意见。
以后要问深入的问题建议可以找地方劳政机关的劳动基准或劳动条件部门,
会比问一些志工来得准确。
: 以下是我的状况,如果有理解错误的地方烦请告知,谢谢。
: 从今年4月底接到人力派遣公司的联络后,
: 签订了一份派遣人员合约书。
: 合约中只有写出起讫日期并未写出结束日。
: 将此份合约拿到劳工局询问的结果,合约确实属于不定期契约。
: 虽然合约已在8/31结束,(没有签下自愿离职等文件)
: 向人力派遣公司提出非自愿离职证明,
: 人力派遣公司却以契约期满不续约为由,无法开立非自愿离职证明。
: 有找到以下的法规,
: 定期契约约期满终止。不定期契约雇主若要终止,必须要有法定事由。
: 不定期契约的法定事由可以为契约期满不续约吗?
不定期契约意味着没有订定终止期限,而这也是一般员工与资方的聘雇关系
约有下列几个情况可以终止不定期契约:
1.劳工自请离职(参考劳基法第15条、第16条)
2.劳工被资遣(参考劳基法第11条、第16条)
3.劳工有恶意行为被惩戒性解雇(参考劳基法第14条)
4.劳工自请退休或强制退休(劳基法第53至55条、劳工退休金条例)
所以,不定期契约不会有“契约期满”而终止的情形。
(另外资遣的相关规定可参考本文:https://goo.gl/WDzpkt)
: 不定期契约期满不续约应属雇主终止合约吗?
: 那我是否可以要求人力派遣公司给予资遣费与非自愿离职证明呢?
: 若人力派遣公司坚持不开立非自愿离职证明,只能到劳工局申诉了吗?
: 谢谢各位。
如果确定你的雇主是人力派遣公司,那有百分九十的情况他们会主张是定期契约,
建议你向工作所在的劳政机关申请劳资争议调解,
先确定劳资双方约定的劳动契约到底是什么类型,
再进而争取自己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