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reety (想再见到蓝天白云的天空)
2017-08-04 22:54:00嗯..其实在薪水版有看到这则,板友已推文点出答案了.如果要换个说法:你要选对“主管”机关与“正确”的管道以劳工的视角来看会觉得这样认为:这是同一问题为何不能一起处理,但官方职能切割过细以致让劳工无所适从举个例:病人因某病去某医院挂某科求诊,但治了n年不见起色,所以病人怪罪这科医师烂.但其实这病是因为多症兆连带以致,而各病症其实是不同科掌管,更重要的是该医院非此专业,所以病人不但一开始选错医院看错科,就算其它医院也无所谓联合会诊机制以防治新症.... 不晓得这例子原po能否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