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有特休问题,不知善心人士是否可帮忙解惑
留停后特休计算~
100/1/1到职,104/7/1~104/12/31留停(104年当年度10天特休都没有休)105/1
/1开始上班,那105年的特休是否应为104年的10天加上105年的14天,共有24天的特休呢
?
谢谢
作者: ketsu999 2017-06-06 19:09:00
如果没意外,104的特休应该归零了
如果特休是可以延期的,那104的10天是没问题的。但是因为104的工作天数只有半年,1050101复职之后可以休的天数应该是要折半的哦。或是待1050701就可以休14天。拙见,参考看看
作者:
lovelyu (小爱)
2017-06-07 11:20:00依法规是105/1/1~6/30十天 105/7/1~106/6/30十四天
作者:
PetWife (芊芊)
2017-07-06 11:36:00104年度是休103的特休 应在104.1.1-105.12.31 休完或折算成薪资发给 看公司能否让你延休累积或是年年结清因各公司规定不同应祥问人资单位更正:104.1.1-10 4 .12.31 th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