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加班费??

楼主: kira790522 (kira)   2017-02-15 00:14:47
※ 引述《kira790522 (kira)》之铭言:
: 想询问一下公司的休假制度问题
: 我本身为服务业,并且在大公司上班
: 但新劳基法上路后,感觉公司休假制度有调整,但个人还是觉得怪怪的
: 今年全年度休假为117天
: 由于是服务业
: 公司1例1休都是员工自己排的,让系统过得去就好,反正单周休两天,没违法
: 但是公司把这117天平均到每个月
: 比如1月休13天,但我们仅有休9天,剩下5天平均到其他月份
: 问题来了
: 可否麻烦解惑,如果照这种做法
: 我虽然有休到假,但是我原本的是国定假日,应该要补我加班费吧??
: EX:2/28是国定假日,但2/28由于我没排假,我上班,但是公司在3月时让我放假
: 这样子虽然我有休一天,但是2/28是国定假日,上班应该有加班费
: 如果以加班费1又3分之1来说,1虽然有补休,员工是不是至少可以领那3分之1???
: 感谢解惑....
可以再问一下??如果劳资双方没协调,单纯资方就叫同仁签一个国定挪移同意书
劳工因为怕没工作,所以也只能签,这样可以向劳工局投诉吗??
作者: impm (桃花鬼)   2017-02-15 00:41:00
如果有劳资会议,代表同意即可服务业生态较特殊,如果你想跟大部分的人一样见红休,应该考虑要换职业而不是只思考有没有侵犯到你的权益
作者: kshsbug (只记得无敌铁牛)   2017-02-15 13:55:00
过去是劳资会议同意即可 劳检不会严格抓 但之后不一定理论上是要个别员工同意才可以 但实施起来很麻烦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