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一下
目前敝公司为周休二日,因应一例一休,看过很多资料,
主管和我也习惯将六解释为休息日;日为例假日。
假设假日两天,同仁只有礼拜天方便来加班,
这样公司势必支付加班费,并使员工补休一日,
但很大的前提是,例假日不得任意出勤!
所以想问各位人资大大,针对先前一例一休的问题,
贵公司若有同仁偶尔礼拜六或礼拜日会到公司加班的,
未来该如何避免?除了宣导及关铁门之外…
因为目前公司没有严格控管这一块,
之后可能严格执行,礼拜六需加班者应纸本签核以示劳雇双方同意,
至于礼拜天加班的话,想询问各位人资伙伴公司目前或未来的做法为何?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