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变形工时的特休计算

楼主: beautyguava (louise)   2016-05-28 09:48:03
※ 引述《beautyguava (louise)》之铭言:
: 采四周变形工时制,每日正常工时为8+2=10小时
: 员工请特休一日应以8小时或10小时计算?
: 举例来说,员工年资满1年应有7天特休
: 8小时?7天=56小时
: 而员工请一天特休照工时算是休了10小时
: 因此天数来讲只能休5.6天
: 请问是否合法?
今天人资拿出82.4.26台82劳动二字第22319号函:事业单位依劳动基准法第三十条第二项
规定实施五天工作制时,雇主给予劳工特别休假及婚假得以每日八小时乘以应给假日数计
给之,前经本会八十二年二月一日台82劳动二字第○四六五三号函释在案,至于丧假、病
假及事假亦可依上开方式计给之。
惟产假无论劳工每日之工作时数多寡,均应以历日之一日为计算单位。
所以要求员工请一天特休算10小时
所以假单上要填一天(8小时)又2小时
我认为请一天就只能算8小时
人资却说那另外的2小时要另外补上班
这有无违法?
释函是否适用于变形工时?
作者: kshsbug (只记得无敌铁牛)   2016-05-28 12:21:00
我认为适用 工时和请假时数一天都要用10小时计算因为变形工时已经把一天的正常工时变更为10小时 请8小时的特休本来就还差2小时
作者: firebutter (老鼠~~)   2016-06-01 22:57:00
这个我有问过了 特休丧假事假以8小时计也就是7天特休可以看成56小时的意思变形工时的调整是建立在工时相同的基础上没道理变形工时后工作时间没变长 特休时数却多了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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