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organic (organic)
2016-05-11 15:43:08公司举办旅游,除了给假,还将近每人十万元的费用全额补助
可是却要签延长服务一年
一般都是补助训练费用会要延长服务
这种旅游补助卖身契能成吗?
作者:
impm (桃花鬼)
2016-05-12 00:05:00你可以不要去,就不用签署了
作者:
kshsbug (只记得无敌铁牛)
2016-05-12 08:54:0010万签1年....我家1万就要签半年了,所以我选择不去....
如果公司各方面都还不错,签下去要何不妥呢?表示公司愿意给员工不错的福利
楼主:
organic (organic)
2016-05-12 14:33:00想讨论的不是要不要去,而是这样的契约能不能成案?毕竟劳基法15条之1也生效了第一项第一款明确是培训条款,第二款就看怎么运用翻一些判例,都在签约金或培训,还没翻到有关旅游的这种
作者:
lovelyu (小爱)
2016-05-12 17:09:00从投资员工以换取服务年限的精神来看还算合理吧
作者:
kshsbug (只记得无敌铁牛)
2016-05-13 08:51:0015条之1很模糊 就要看法官认为10万元换1年是否合理了至于是否为了什么"卖身"根本不是重点 搞错方向了重点是公司要求你卖身的时候 是否有提供合理之补偿
楼主:
organic (organic)
2016-05-13 14:44:0015-1虽是新修,但在此之前法院就已经不少判例对价是否符合比例原则外,重要的是是否合理可能翻得还不够多,如有翻到请不吝告知
作者:
kshsbug (只记得无敌铁牛)
2016-05-13 20:19:00这条法不是用负面表列来描述 那是否合理就是看法官心证过去有没有判例我想不是很重要 符合比例原则才是重点如果贵公司没有收惩罚性违约金只要求返还当时的旅费那被判定合理的机会就更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