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去做过一间公司(简称A)的短期工作(兼职.时薪)
前前后后大约三个月
一个月大约1万多
领了三次薪水
但当时老板没帮我投劳健保
但想想自己是临时短期工
也不知道公司到底要不要帮我加保
(因为以前做过很多临时打工.一天两天的..那种应该也都是没有帮我投劳保)
总之A公司没有帮我保劳健保
后来也离职了
但就我知道A公司好像有帮我申报这三笔的薪资所得
我想请问的是
问题一
没有投劳保
A公司是可以申报这三笔的薪资所得的吗?
问题二
这样做对我会有什么影响吗?
因为现在五月要报税
我今年是没有达到最低要申报所得税的标准(有包含这三笔薪资)
问题三
没有加保.但有申报所得
对于A公司来说是合理的做法吗?
以上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