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oyo3807 (Smile)》之铭言:
: 请教各位先进
: 目前公司有几位外劳不适任,出勤很差,加班配合度也不好
: 我翻了劳动契约,上面写开立三张劝戒单就可以解雇,
若强迫加班一点都不合理,就算闹到法院去,资方稳输。
: 但仲介是还是没办法让他们回国
: 我打去劳工局问,回答的更叫人哭笑不得了,劳工局说劳动契约不得违反法令
: 叫我们忍耐
: 那就怪了,我们台湾员工不适任,我们也一样按照劳基法通报然后资遣
资遣要走旧制,满一年就是一个月资遣费,自己注意一下。
: 难道外劳权益优于本劳吗?
外劳被转出后,工作签若剩没多久,基本上很难找到要承接的公司,两个月后没找到愿意
承接他们的公司,就等于要被遣返。
: 再来自元月一日起实施每周40小时工时,按照劳工局算法,星期六加班只算389,我们也
: 照做了,但外劳整个大罢工,说我们算法有问题......
照规矩走没问题,但换个角度想,若是你自己加班公司只给你原本多出的0.34/0.67加班费
你要去吗? 外劳当然不愿意。越劳为例,他们来台湾就先揹美金6000~8000的贷款
或债务(仲介费),公司愿给加班,当然愿意做,但是你们只给0.34/0.67一天下来没多
少钱,你还想他跟你加班,有事吗? 就算他愿意来,若有绩效奖金、分红、三节那还好说
,要是什么都没有,都不影响,那他有什么理由来配合加班。他们宁可冒着被遣返的风险
去外面工地赚一天1500~2000的血汗钱也不愿意留在公司被压榨。甚至直接逃跑的都有。
公司只愿踩在劳基法底限办事,我劝你自己也快逃。
外籍劳工也是有很多资讯管道,他们会跟外面的同乡比较待遇,或者一些招工的讯息
假日跑去偷偷打工的多的是,甚至还自己跑去面试,回来要求雇主转出的也有。
有些外劳其实都不差,但问题是台湾很多公司老板或者管理人都不把外劳当人看
只把人家当成节省成本的苦力(实际上根本没省到什么钱,外加一堆无形的管理成本)
: 不知道各位是怎么处理的?
跟上面好好沟通,把加班待遇比照国定假日一倍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