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oyo3807 (Smile)
2016-03-16 00:56:36请教各位先进
目前公司有几位外劳不适任,出勤很差,加班配合度也不好
我翻了劳动契约,上面写开立三张劝戒单就可以解雇,
但仲介是还是没办法让他们回国
我打去劳工局问,回答的更叫人哭笑不得了,劳工局说劳动契约不得违反法令
叫我们忍耐
那就怪了,我们台湾员工不适任,我们也一样按照劳基法通报然后资遣
难道外劳权益优于本劳吗?
再来自元月一日起实施每周40小时工时,按照劳工局算法,星期六加班只算389,我们也
照做了,但外劳整个大罢工,说我们算法有问题......
不知道各位是怎么处理的?
作者:
impm (桃花鬼)
2016-03-16 03:28:001.要求仲介公司处理2.换仲介
楼主:
yoyo3807 (Smile)
2016-03-16 08:23:00我司仲介并非没有处理,他们反而很帮忙,而且我觉得这是整个法令的问题,我想哪家仲介都一样......
作者:
lovelyu (小爱)
2016-03-16 09:44:00现在法令的确是较保障外劳的。保留事证先向地方政府申请协调,不成再向劳委会申请废止契约
作者:
bwl (孤独不等于寂寞)
2016-03-16 10:13:00外劳本来就过得比我们本劳爽啊,你现在发现此事还不晚呦
作者: ynwei (钱多事少离家近) 2016-03-16 10:16:00
就仲介帮外劳办转换雇主啊,根本不用送回国~
作者:
bwl (孤独不等于寂寞)
2016-03-16 10:17:00另外就是意见同一楼,有些仲介就是有办法转出这种外劳原则上外劳表现不好这应该是仲介要烦恼的事,先看看别家仲介有没有什么好建议吧~~外劳不肯转出,就只是走劳工局调解的流程而已,其实不难处理只是很多雇主不想走劳工局,因为很耗时
作者:
Eileenso (当时 朱 颜 明 艳)
2016-03-17 19:34:00加班费389听起来真的很惨,如果老板坚持踩着法规底限那外劳不愿加班其实还蛮情有可原的~~~
389的加班费就别怪人家不加班了你要踩着劳基法的底线 劳工当然有权利不加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