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去云林劳工局问了
并且打电话询问了台北以及台中的劳工局
答案都一样
首先是情况一
一二三四五六日
8 8 8 8 8
正常的每天8小时单周40小时
若每天加班2小时
就变成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日
8+2 8+2 8+2 8+2 8+2
如此加班费就是10个1.33
再来是变形工时
假设情况二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日
10 10 10 10
把礼拜三的工时平均分给其他4天
如此情况礼拜三就变成休息日
工时相同 不产生加班费
但若是礼拜三在出来加班 一样10小时
就变成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日
10 10 10 10 10
此时,礼拜三就变成是休息日延长工时而已
因此,加班费的算法就是引用24条
前2个小时0.34
后6个小时0.67(因为当天本来就有1的薪水)
后2个小时再1.67
如果还有后2个小时一样是1.67
同理
如果是情况一,每天8小时一个礼拜5天
但是礼拜六出来加班8小时的话
礼拜六也是属于休息日延长工时
所以加加班费也是
前两个小时0.34,后6个小时0.67
不是加发一倍工资
加发一倍工资的情况只有国定假日加班才需要(但若是调开了也不需要加发)
分享给大家
谢谢
※ 引述《firebutter (老鼠~~)》之铭言:
: 大家好 小弟最近被一个问题困扰已久
: 想请教各位高手
: 首先关于变形工时的部分
: 一二三四五六日
: 1 8 8 8 8 8 假设这是正常的工作时间
: 2 8 8 8 8 8 则薪资为 20008元
: 3 8 8 8 8 8
: 4 8 8 8 8 8
: 5 8 8
: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日
: 1 10 10 10 10
: 2 10 10 10 10 变形工时后便这样
: 3 10 10 10 10 没产生加班则薪资不变
: 4 10 10 10 10 一样为 20008元
: 5 10 10
: 以上两个应该不会有问题
: 再来就是加班的问题了
: 以第一个状况 每天加班两个小时
: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日
: 1 8+2 8+2 8+2 8+2 8+2
: 2 8+2 8+2 8+2 8+2 8+2 每天加班两个小时的薪资会变成..
: 3 8+2 8+2 8+2 8+2 8+2 基本薪资 20008元
: 4 8+2 8+2 8+2 8+2 8+2 加班前2个小时每小时=20008*1.33/240=111
: 5 8+2 8+2 则该月薪资为 20008+111*44=24892
: 第一个状况的加班费应该也不会有问题
: 不过变形工时后再加班算出来就怪怪的
: 第二个状况 也就是变形工时之后
: 每个月在加班4天 每天10小时
: 就会变成以下状况
: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日
: 1 10 10 8+2 10 10 这个状况下
: 2 10 10 8+2 10 10 基本薪资一样为 20008元
: 3 10 10 8+2 10 10 由于已调整成变形工时了 则礼拜3为假日
: 4 10 10 8+2 10 10 假日上班多发一倍工资=20008/30=667
: 5 10 10 加班前2个小时=20008*1.33/240=111
: 则该月薪资为 20008+667*4+111*8=23564
: 在正常工时下加班与变形工时后再加班
: 明明工作时间相同
: 但是总薪资不同
: 不知道是我的理解有误
: 又或者是 相同的工作时间真的会因为算法不同
: 而产生不一样的薪资结果
: 不知道是否有大神可以为我解忧
: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