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有点急~排班制选举日是否应给补休?

楼主: ellen1116 (ellen)   2014-12-05 21:31:46
公司是采排班制,做三休一(工时9-17时,假日至18时)双周工时制+19天例假=110天
所以选举日当日为星期六,有排到休的人有休,没排到的照规定11点上班
(=9~11时让你去投票)
请问公司这样有违反劳基法吗?再无法给加班薪资的情形下,需要给员工补休一日吗?
还是并无违法也不须给假呢?
有点急~希望有人能帮忙解惑,谢谢
作者: sayloveme (復活囉)   2014-12-06 02:02:00
http://www.bola.taipei.gov.tw/ct.asp?xItem=50204013简单说投票日比较特别 出勤就是加倍工资 不然就违法
楼主: ellen1116 (ellen)   2014-12-06 08:13:00
谢谢s大回应 您给的连结打不开有查到函释可给假一日?
作者: shihchingyan (小羊)   2014-12-06 09:01:00
常日班的话出勤是加倍工资 没错 ,轮休的就不一定了
作者: sayloveme (復活囉)   2014-12-06 09:03:00
那天就是加倍工资 不分轮班正职计时直接搜寻劳动局 投票日 就可以开到了 投票日比较特别不能当天来上班 择日补休投票 所以劳动部有特别解释投票日就是加倍工资 不能用补休办理
作者: shihchingyan (小羊)   2014-12-06 09:06:00
可是公司有提供投票时间啊 ?
作者: sayloveme (復活囉)   2014-12-06 10:09:00
所以加倍工资是给工作时间 非直接给8小时http://ppt.cc/Cq8y你可以找看看里面有没有提到补休
作者: mddc62 (多笨多健康)   2014-12-06 14:32:00
楼上观念错误 台八十三劳动一 字第 102498 号 函假日 只要出勤就是一天的加班费
作者: sayloveme (復活囉)   2014-12-06 16:57:00
楼上这个http://ppt.cc/F0ZQ新闻稿看完再说一次http://ppt.cc/6u~X劳动部的新闻稿也是工作时间 你确定我跟台北市政府劳动局跟劳动部都关念错误?
作者: mddc62 (多笨多健康)   2014-12-06 22:44:00
我同意你说的,但新闻稿跟解释令位阶不一样有冲突时,应该尊守那一边?
作者: sayloveme (復活囉)   2014-12-06 23:12:00
都是行政机关解释不到法律位阶 所以出勤一小时要8小时加倍工资 拿你的函释去打官司 也不一定会赢 拿专门解释的来套也很合理 而且劳动部会这样解是因为考量到公司确实有给员工时间去投票 连这些时间都要给加倍工资 事业单位不反谈吗 真的要打官司 劳动部也不一定赢 而且从内政部到现在函释那样多也没人敢说全看过 说不定新闻稿也有引函释没写出来而已 不过就算没函释 这样说明个人觉得也算合理查了一下投票日的函释还真的有而且就是写工作时间http://ppt.cc/Tu2c
楼主: ellen1116 (ellen)   2014-12-06 23:56:00
所以在无法给加倍薪资情形下,需给补假一日吗?
作者: sayloveme (復活囉)   2014-12-07 00:20:00
没有补休的选项 新闻稿看一下写的很请处 工作时间没给加倍工资就违反劳动基准法39条规定其实我本来是想回来推现在还是我跟劳动部跟北市府关念对吗 至于找函释又看到台中市政府也是说工作时间加倍又是另一个话题了这话题白话解释依据也查了 不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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