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法律人主张废死的未必比较多,至少没表面上那么悬殊。
很多支持死刑的法律人,只是比较沉默而已,人数没那么少。
为什么法律人要主张废死呢?
一、潮度
潮度这东西,不是那个圈子的人是不会懂的。
就像我朋友玩车的,看到人家车子的轮框觉得很潮,
我是完全看不出来。
玩音响的,看到有人在家拉了专线,也会觉得很潮,
没玩的,只会觉得插座看起来比较怪。
废死涉及到了社会学、犯罪学、法哲学的讨论,
这些都不是国考的考试范围,师资课程也参疵不齐,
很多人看了也似懂非懂,但……
所谓的潮,就是要有点神秘感!
这种似懂非懂的神秘感,对很多法律人来说是很潮的。
二、同侪
没读过法律系的很难设身处地理解一种情境:
想想你系上的同学,
有整天在宿舍看动漫,躲在被窝里打手枪的宅宅,
有整天用一本书占阅览室,还在里面吃饼干抠脚的书虫,
有会随手乱丢垃圾,也会玩弄他人感情的正妹/帅哥
有凡事都事不关己,斤斤计较成绩的人,
也有普通到你说不出优点或缺点几乎神隐的同学,
然后,毕业后经过一年到N年,
里面有人考上司法特考,从司训所出来变成法官,
你不会说他们是坏人,
但好像除了特别认真唸书之外,
也感受不出他们有特别的正义感、洞悉人性的直觉、柯南的推理能力。
然后他们即将断人生死。
你就开始有点怕怕的。
因为你知道他们跟你一样是人。
有优点,也有缺点。
有准确,也有误判。
至此,误判不是一个数字、一个概念。
而是一种很具体的存在。
三、认知
刑事诉讼法一开始就会告诉你,无罪推定有多重要,
而这是经过多少国家私刑拷打而发展出来的观念。
这时候有人会说:哎呀~那是以前了,现在司法进步多了。
这样说也没什么不对。
不过如果有人说到国民党:
哎呀~什么白色恐怖、什么官商勾结、什么贿选~
那是以前了,现在国民党进步多了。
我不知道大家会不会接受。
可能可以吧?!
四、缜密的思考与价值判断
这点大家没兴趣知道,
就不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