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nlybubble (公育GoLo)》之铭言:
: ※ 引述《kobegasol (无)》之铭言:
: : 废死联盟有很多律师
: : 很多法官也反对死刑,警政署有统计过,台湾故意杀人的杀人犯,被判无期徒刑或有期徒
: : 刑的远比判死刑的多很多
: : 不管是台大政大等公立大学法律系或私立大学法律系的教授或学生,好像是以反对死刑为
: : 主流意见
: : 很少听到台湾的法律系教授或学生,说他是支持死刑的
: : 请问有 反对死刑是台湾法律人主流意见的八卦吗?
: : thx
这么说的确没错啦
但前提也要是出了下一个希特勒啊
结果他妈的为了一个不知道会不会出现的希特勒
就让一些罪证确凿的 该死的人 继续过爽爽
好啦 结果在下一个希特勒出来之前
应该比较会先出现那种日子过不下去 杀个人想让国家养的人
废死方最不负责任的就是
为了一个不存在的东西 忽略了一些已经存在的事实
口口声声说不该给国家机器过大的权力
却没有提出一个真正可行的配套措施
整天只会嘴说终身监禁 啊有人就想被终身监禁啊 这有啥吓阻力?
: 我以前也支持死刑,
: 想法很简单:“杀人者死,应报理论”
: 但是上大学开始修了很多法律课,
: 开始觉得废死有其法律、政治与哲学考量,
: 我还记得大一伦理学的课教授叫我们辩论,
: 题目就是万年辩论题:死刑存废,
: 没人想去废死方,最后只好抽签。
: 现在大三下,
: 班上至少五成从支持死刑变成废除死刑,
: 系上教授从无灌输我们有关废死的想法,
: 但是越了解法理的和制度的合宜性,甚至从政治面考量,真的觉得死刑的存在远比杀人犯
: 没死还严重许多。
: 法律界支持废死不是没有道理的,不是简单的google死刑好坏就能判定,乡民很正义也很
: 热血,我也一点都不希望坏人逍遥法外,但是我支持废死。
: 通常废死是从法律制度面(社会科学)和人权面(哲学)去讨论,十个支持废死的有九个属于
: 前者,但是支持废死的永远抓着后者打。
: 我们不能给予国家杀人的权力。
: 如同德国希特勒时期,在当时,德国社会普遍认为犹太人罪大恶极,其程度不亚于郑捷,
: 犹太人在经济方面上迫害他们,死不足惜,国家应该给予制裁,包括利用任何手段。
: 当然我知道有人会问我如果受害者是我家人呢?
: 如果我家人遇害,我不可能理性,自然难以理性讨论死刑废存。
: 但是讨论一项制度或者规则必须理性。
: 所以讨论死刑废存时问“如果是你家人呢”非常不太恰当,这样问只是试图使对方驱离可
: 以理性讨论的范围内。
: 不要用情绪去讨论,不要已经默认立场才去找资料佐证,不要只google就去做论述。
: 当然我的想法也可能会改变啦,只是目前的想法是,死刑是一种正义,废除死刑是为了保
: 护更大层面的另一种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