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监视器抓违停惹议 柯P:怎不去讲高速公

楼主: birderent   2015-04-29 16:02:33
我试说明其中的不同:
1.基隆这一案是因为先产生违法的事实,事后以监视器寻找违法者,换言之,
这是争对发生违法事件后,所作搜证行为。
2.柯p的热点监视器是:尚未有违法的事实,所做的监视行为。是一种通案的
性质,使行经该处的驾驶人之隐私权受到侵害。
※ 引述《heero0333 (hero)》之铭言:
: 闯平交道被罚 身障男掰理由仍败诉
: 2014年06月13日13:42
: 基隆市1名白姓男子,今年2月间开车行经瑞芳平交道,因违规强闯平交道,警方调阅监视
: 器迳行举发,监理单位裁罚49,500元,并记违规点数3点,还应参加道安讲习。
: 白男不服提起撤销诉讼,指称领有身心障碍手册,当时车内开冷气、音响,没有听到平交
: 道警铃声响,且是在车辆穿越后,遮断器才降下的,罚款太重了,请求撤销处分;法官调
: 阅监视器,白男确实违规强闯平交道,法官认为白男领有驾照,自应注意交通号志的指示
: ,其罹患的疾病并不影响号志的注意,声请撤销原处分无理由,维持原判,仍可上诉。(
: 蔡进男/基隆报导)
: http://0rz.tw/dn1WQ
: 法律人大大们告诉小老百姓为什么吧
: 法官大大告诉小老百姓为什么吧
: 警方调阅监视器迳行举发,监理单位裁罚49,500元 解释这段 用另一个法官方法解释
: 为什么这个案没有因为什么??????????隐私权?????个资法??????????撤销
: 到底为什么?????????????
: 两种标准??????????
: 类似这种监视器举发 可以找到一堆喔
: 隐私权何在
: 个资法何在
作者: tortoise1017 (ChihYun)   2015-04-29 16:03:00
但这很好解决 1.有检举才可调阅 或 2.使用判断拍照
作者: MacOSX10   2015-04-29 16:04:00
民间所有的监视器都在你2的范围里面
作者: tortoise1017 (ChihYun)   2015-04-29 16:04:00
柯P其实没决定细节和规则 你一开始否决它就没有思考
作者: heero0333 (hero)   2015-04-29 16:04:00
可以看看第一篇那个闯红灯是什么...个资法???怎ㄇ撤销?
作者: daniel1344 (人生百態)   2015-04-29 16:06:00
柯P就是要做预防性监视 懂?
作者: p23j8a4b9z (我是小牙签~)   2015-04-29 16:06:00
我的行车记录器也让没穿裤子的人没有隐私权ㄌ
作者: gkkkkkkkkkkk (gkkkkkkkkkkk)   2015-04-29 16:06:00
2的话 一堆监视器都该被拔光....
作者: tn1983   2015-04-29 16:07:00
照你这2的标准 全台监视器都该拆掉
作者: j2squared (j2squared)   2015-04-29 16:07:00
公众场所有隐私权?
作者: daniel1344 (人生百態)   2015-04-29 16:08:00
现在警察是有一直盯着监视器喔?
作者: ppit (无所谓极限只有划地自限)   2015-04-29 16:08:00
事实上根本就还没什么细节出来 就一堆人脑补!@%@#$@^
作者: sa12e3   2015-04-29 16:08:00
都说检举会劝说吃案了且有些人被检举后又再犯 一阵不犯(被检举)一阵犯(没检举)
作者: lalasnow (呆)   2015-04-29 16:12:00
就一堆自称理工组的自以为头脑清晰
作者: lotuszz (lotuszz)   2015-04-29 16:13:00
那警察怎么知道 那里有人闯 有人检举?还是自己看监视器看到的?违停产生违法事实 后来再去看 不行吗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04-29 16:29:00
为啥讲到最后 会想到全民公敌这部电影阿
作者: Aquatics (小哈)   2015-04-29 16:30:00
基隆案的摄影机,在民众尚未违法时不也开著录影?我觉得最大的问题是法律人的认知失调. 如果在基隆可以持续录影,等发现违法了拿来当证据, 为何其他地方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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