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4度杀人 仍不判死

楼主: kid725 (凯道基德)   2014-10-15 05:20:55
※ 引述《MikaHakkinen (专长:丢人现眼)》之铭言:
: 苹果 http://tinyurl.com/lm5uvqj
: 判决指出,依《两公约》精神,有教化可能的罪犯应留一线生机,
: 判死或许可消减死者家属怨恨,却难抚慰家属悲痛,仍判张男无期徒刑。
→ knives: 果然是鬼岛,以后杀人只要事说道歉就好了 10/15 05:07
推 iamalam2005: 算一算他也坐了超过十年的牢,监狱教育有待加强 10/15 05:07
→ knives: 怎么没人要杀法院的亲人,来测试一下鬼岛法官的良心未泯 10/15 05:08
八卦是 台湾法官当台湾人都白痴
台湾法官最喜欢拿两公约嘴砲 问题是我们根本就不在ICCPR缔约国内
当初的状况是 马英九跑去速联合国懒觉 说"我速你懒觉 让我们加入ICCPR缔约国好不好?"
结果联合国说"我们只承认中共喔"
马英九一听 就高潮了 "哎呀我们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啊 那这样我们就可以加入囉!"
于是就自行宣布"我们已经加入ICCPR了喔~身寸☆惹ㄦ"
‧2009/3/31 立法院通过两公约、及两公约施行法
‧2009/5/14 马英九总统正式签字批准两公约及施行法
‧2009/6/8 台湾政府将两公约批准书送至联合国秘书长处存放(deposit)
‧2009/6/15 联合国回函表示依联合国2758号决议文,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内之唯一合法代表”,
因此无立场接受存放我两公约的批准书
‧2009/12/10 总统出席典礼,宣布两公约及施行法正式生效。
只能说 干你马的
当初这个畜牲第三次杀人被判无期
就是靠马英九降低假释门槛让他出来放风又杀一个人
现在又靠这个两公约 保障他下次杀人的权力
我看我们可以为这位杀了三个人的老兄开一个粉丝团 上面放计时器倒数
最快25年后(遇上特赦会更快) 他就可以出来继续贩毒跟杀人 感谢鬼岛司法!
作者: moonsky (影乱IKE)   2014-10-15 05:23:00
牠命好运到废死派法官,就算不引述两公约,也会掰其他理由,让牠免死
作者: ROCKMANX6 ( )   2014-10-15 05:25:00
法官很重视的是判决维持率,被上级审撤销或废弃会扣分
作者: moonsky (影乱IKE)   2014-10-15 05:26:00
我只希望以后别把牠放出来了!不过台湾无期喜欢搞成有期
作者: ROCKMANX6 ( )   2014-10-15 05:26:00
就算最终死刑定谳的案件,不发回个几次总是不满意,而且现在死刑案件最高法院还需要辩论,所以下级法院宁可判无期徒刑,上级法院维持率比较高。
作者: moonsky (影乱IKE)   2014-10-15 05:29:00
废死派已渗透到最高院了,他们是期待有期徒刑的废死。唉
作者: joinlin (joinlin)   2014-10-15 05:29:00
手不想沾血腥也在学人家当法官 占著茅坑不拉屎 垃圾米虫
作者: sali921 (千百年后谁还记得谁)   2014-10-15 05:35:00
法官优渥的薪水就是要他来判死刑的 结果都装好人不敢判请问鬼岛台湾 当法官只会装好人的时候 谁来处罚罪犯?难怪台湾被称为犯罪的天堂 就这些垃圾法官造成的
作者: bertrend (凡事反求诸己)   2014-10-15 05:58:00
讲什么都扯到马 烦不烦啊
作者: CharleneTsai (给他200块去吃麦当劳啦)   2014-10-15 06:08:00
心痛了吗?
作者: vyjssm (散人)   2014-10-15 06:24:00
马英九:吹牛说谎放屁+不要脸的废物
作者: kiergh (小香)   2014-10-15 07:04:00
签名档水准很高啊...
作者: drigo   2014-10-15 07:10:00
两公约联盟只有废死时才会跑出来,其他像公约保障的劳工和经济人权,就会没声音…科科
作者: kb81 (世界和平)   2014-10-15 07:12:00
批的再大声也没用啊,法官都忙着在数钞票没空上ptt
作者: JackeyChen (一定要配温开水)   2014-10-15 07:14:00
废死派法官可把废死当义务咧,你耐他何
作者: DK1121 (游戏)   2014-10-15 07:18:00
支持监狱分区!
作者: lawguitar   2014-10-15 07:24:00
联合国不批准,不代表不可以经由内国程序采行啊!
作者: abc1231qa (悌咖)   2014-10-15 07:38:00
就有人权力大到夸张又乱做 当然什么都讲到他啊!!!!!
作者: urto (永言配命自求多福)   2014-10-15 07:59:00
好久不见的洛克人大大@@
作者: JOUJOUSON (烧酒)   2014-10-15 08:39:00
说真的,这样让他们死太便宜他们了,最好判终身监禁无假释,无放封
作者: serval623 (洛杉磯強姦人)   2014-10-15 08:59:00
两公约只保障杀人犯 不保障鬼岛阿奴
作者: ljsnonocat2 (平凡是幸福)   2014-10-15 09:04:00
有两公约保护 快把杀人犯放在法官家寄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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