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zzzzken (做正确的事)》之铭言:
: 十月五号是婚姻平权的彩虹围成
: 我们穿着自家活动衣出席
: ‘微。六色彩虹应援衣’
: http://ppt.cc/8CwF
: 却被朋友说想到连胜文
: 于是我回家查了一下资料
: 发现这个
: http://ppt.cc/QYGg
: 这是连胜文明日台北的影片片头
: 新闻稿还特别说明了数位时间概念
: 但
: 跟我们品牌的LOGO...
: http://ppt.cc/Zl7W
: 加上我们的品牌故事也是根据时间概念而创立
: 我先假设这是巧合
: 而连胜文广告片头跳过24:00的做法
: 我们在2013年就用了
: http://ppt.cc/2e9O
: 我再假设一次这是巧合
: 而且毕竟数字时间很多人在玩这梗
: 说你抄袭不公平
: 但我们的‘微。六色彩虹应援衣’
: 发表于2014年8月7号
: http://ppt.cc/hNyB
: 并且买了大量的脸书广告
: 而连胜文的明日台北发表于2014年8月11号
: 新闻稿跟YOUTUBE同时并进
: http://ppt.cc/M3Lz
: 我做过记者会
: 也剪过影片
: 四天之内要搞定一个片头还有输出跟衣服撮撮有余
: 但你可能可以打脸我
: 拿出发包纪录
: 证明你的前置时间比我早
: 但sorry
: 我们品牌也是有前置时间的
: 早在发布于脸书之前
: 我们当然也做过商品的调查跟测试
: 但我们一样可以假设这是巧合
: 我选的这六个颜色
: 红橙黄绿蓝紫
: 是国际同志色
: 我把颜色改成粉色系
: 是为了视觉上更为温暖
: 那连胜文先生
: 请问你也选了红橙黄绿蓝紫
: 是为了????
: 以上所说
: 都可以是假设
: 但你们团队的打手曾经盗人文章
: 瓢窃设计人的创意
: 这都是事实
: 姑且相信你全部原创
: 但数位时间梗还硬生生涂上六色彩虹
: 针对你明日台北的主题
: 根本没有直接的关联性!!!!!!!
: 请问你是想打造‘彩虹台北’吗?
: 假设并不犯法
: 艺术也很难界定抄袭
: 针对我看到的
: 1.微六色彩虹
: 2.数位时间片头
: 3.跳过24:00 你跨明日 我跨离开世界后的超脱三度空间时刻
: 影片我只花了三万
: 含导演 含场地 含演员
: 成本控管我绝对比你强!!!!!!!!
: 要是你花那么多钱只拿出跟我类似的创意
: 那整个台北市资源交到你手上CP值也可想而知了
实在是不想吐槽你
不过你的概念实在太常见了
根本不能算抄袭
尤其是六色彩虹我看了都快笑了
他用的是渐层效果 里面有无数个颜色
是你自己的大脑机制识别成六色的
http://tutorials-cdn.pixelmator.com/gradient-tool/top.jpg
你看看这张图 告诉我你看到几个颜色?
里面的颜色都是你家的 那以后我都素描好了
而且仔细一看
你用的根本不是渐层效果嘛
两个人用的创意根本不一样
虽然你能自己想出这个效果也够屌了
不过还是看看国外的艺术家
http://www.myfreephotoshop.com/personalized-digits-numbers-2.html
人家只觉得奇怪 这两个人在争什么
作者:
oiu368 (oiu)
2014-10-15 05:39:00看了就觉得是抄袭的东西你说那么多也改变不了的
作者:
millchi (coco)
2014-10-15 05:44:00我觉得八卦的乡民一碰到政治 一整个盲目 明明不像阿
作者:
salami (史莱姆)
2014-10-15 05:46:00这样就说抄袭 其实有点困难 有没有什么正式的专利申请?还是要让他们出来说明一下设计的概念 说不清楚就是抄了
作者:
M1006 (M1006)
2014-10-15 06:19:00推阿 谁抄你阿 自以为是
彩色、字型都是新细明体一样常见的元素......我觉得有点冤枉,但在这里不能说连的好话
作者:
zx97009 (帐号长期停用)
2014-10-15 06:38:00为什么不行 我是9.2 这就没抄袭阿
作者:
ryuin (ryuin)
2014-10-15 06:42:00通通都是抄袭阿拉伯人的 到底有没有抄袭 讲明白
作者: kahomomoko (乌龟弟弟!) 2014-10-15 06:44:00
阿拉伯人:我决定对使用数字的人提告
作者:
elelith ( )
2014-10-15 06:44:00原po可能创作让人联想到连胜文 觉得被污辱了
作者:
Riya520 (GO!!!!!!)
2014-10-15 07:15:00告了再说, 让法官去认定
作者:
positMIT (MarineQueen)
2014-10-15 07:41:00颗颗
作者: lawguitar 2014-10-15 07:46:00
快告!让台湾的智财权落实到极致,如果胜诉确定的话
作者: wiork (我在工作~) 2014-10-15 07:49:00
感觉就是抄袭,反正它们也不尊重创意
作者:
toyyong (æŒä¹…å•Šå•Šå•Š)
2014-10-15 07:49:00说相似的你们应该没有太多图型创作经验图型创作最大得一个门槛在于从无到有如果两者号称都是创作但看起来直觉很像,背后一定有故事靠打错了,原本是要写“说不相似的你们” 囧
作者:
Koso (给未来的自己)
2014-10-15 07:54:00689蛆蛆们,请尊重智慧财产权好吗!
作者:
daniel229 (仔仔志)
2014-10-15 08:29:00不觉得有抄袭,其实差满多的
作者:
antyo (不是蚂蚁)
2014-10-15 08:45:00同意t大 坐在电脑前面如果有东西可以参考改起来超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