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Dark 真的非常专业,把文章完整翻译出来
因为如果交给我来翻,我可能只会用两句话:
“贱民们,努力加班完成(我的)游戏吧!”
作者错最大的地方,在于他认为不管制作团队是大是小
游戏作品都是艺术,而每个参与其中的人,都应该抱持着艺术家的热情
才能打造出最完美的游戏。
事实不是这样运作的。因为游戏制作团队愈大,不同的声音意见会愈多。
真正能做出游戏的团队不可能吸收所有不同的意见,
因为这样做的结果,运气好是做出四不像,运气不好是根本做不完。
那么,对一位意见被否决、被无视的团队成员来说,
他会觉得自己在打造一件自己设计的艺术品吗?
怎么可能嘛!
不会有人因为热情,去做自己不愿意、不认同的工作内容。
这时候驱使他完成工作的是什么呢?当然是薪水!
更何况,有些人真的就是对做游戏没什么热情,他就是拿游戏制作当一份工作。
那么这些人对于制作一款好游戏是有害的吗?倒也未必。
现实就是,大型游戏团队中,
的确需要仰赖一群意见不多,但是有足够实作能力的人。
而且恰巧因为他们不会质疑游戏内容,制作人可以节省许多沟通协调时间。
不管是不是做游戏,你要让某个人对工作有热情,要嘛给他钱或股票,不然给他舞台。
两个都不给然后嫌他没热情加班,在我看来就是极为典型的惯老板罢了。
最后,去他的一周八十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