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我觉得简单又清楚
: 原始问题不就是担心意外死亡吗?
: 也不用管亲人知不知道你的海外资产
: 假设意外发生,保费拿得到
: 至于海外资产拿不拿得回来就随意了
: 另一方面
: 可以强迫自己思考投资的意义
: 身体不健康没命花那投资何用?
: 比如说我年龄和小鬼相仿
: 所以近期打算去做健康检查
: 如果不怎么样的话就想办法加强 让自己有健康身体
: 以上一点想法
我是开联名帐户,
用老婆和我的名字开joint account.
写信问过,Joint account 没有遗产税问题。
FT好像要签一张过世自动金额会转给另一个人的授权书。
有把钱汇回过几次。
FT联名帐户要去找公证人,一次600,然后传真过去。
TD没差,单子填一填,两个人的名字有附,钱转到任一个人的帐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