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rTaxes (谢谢提醒)》之铭言:
: 第 93 条
: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拘提或逮捕到场者,应即时讯问。
: 侦查中经检察官讯问后,认有羁押之必要者,应自拘提或逮捕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以声
: 请书叙明犯罪事实并所犯法条及证据与羁押之理由,备具缮本并检附卷宗及证物,声请该
: 管法院羁押之。....
: 请问以柯文哲的情况...
: 所谓二十四小时内的起算点是从何时开始计算?
: 是从当庭逮捕开始吗? 还是从检察官讯问开始?
: 那么之前廉政署讯问的时间就不算了吗?
: 那么从被告的人身自由的利益来看,是否当初就不应该配合一同前往廉政署?
: 而应该坚持在家等拘票,这样就可以让检方提早羁押声请,再看法院决定,
: 被告就可以少耗掉前面那一段时间,也迫使检方可以提早向法院提出羁押声请。
: 如果从被告讯问的整体时间来看的话,一开始若不配合到场,可能可以更省时吧。
: 请问这样解读法条对吗? 请教大家 谢谢
刚好在八卦板看到有人转贴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师的脸书
内容刚好回答了这个问题 以下转贴王律师的说法
https://reurl.cc/WNvK5y
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师
【柯文哲的逮捕】
大家好,我是法老王,叫我暗黑法律界的金城武就可以了。
这件事可能有人雾里看花,帮大家整理一下,先是8/29柯P被搜索,然后有趣的来了,柯P
是“自愿”陪同检方去廉政署配合调查的,其实柯P如果一开始就拒绝配合的话,那检察
官就只能现场拘提带走,那就要从拘提时起算24小时内放人或是羁押,不过因为柯P是自
愿到场,所以根本没有24小时的问题,只要没人提,检察官想问多久就问多久。
柯P的辩护律师是一个资深的检退律师,不知道为什么在第一时间没有要柯P拒绝配合调查
,故意让检察官不得不现场拘提柯P,这样就可以开始起算这“24小时”,那至少今天就
可以确定是要放人还是要羁押。
如果不是因为不小心没注意到的话,有可能是一开始想争取不要被羁押,因为如果拒绝配
合的话,那检察官就可以说柯P这么想离开就是有逃亡、串证之虞,所以应该押!因此一
开始先同意配合,那至少还有机会回家。
只是没想到的是在廉政署询问的时候就问超久,一直到三更半夜才说要移送到地检署复讯
,这个时候律师可能经看苗头不对,应该会声押了,所以赶快表示不要夜间讯问(其实应
该是说不要继续被讯问),因为柯P是自愿到场的,所以只要不同意继续讯问,那柯P就可
以自行离开了喔,但是检察官其实也早就准备好了,当柯P一表示拒绝继续讯问的时候,
检察官立刻当庭逮捕他,让柯P想走也走不了。
你说柯P的律师没想到这一点吗?肯定有的,不过如果这个时候还不让检察官逮捕的话,
那“24小时”就一直没有起算,柯P就只能一直陪他们耗下去,让他们逮捕后至少可以逼
检察官得在24小时之内声请羁押,是的,到这个阶段,已经很明显了,检察官有9成的机
率会声请羁押柯P(搞这么大动作结果让柯P回家也太搞笑了) 。
不过柯P的律师也准备好了,检察官一逮捕,他们就立刻表示要声请提审,也就是要先让
法官审理这个逮捕的程序是否合法,不合法的话,就得立刻放了柯P,如果合法的话,那
检察官就可以继续侦讯柯P。不过结局应该不用怎么猜了,就算逮捕程序不合法,只要检
察官一放人,门口一定会有另一张拘提票在等著柯P,只要一出地检署门口,就会立刻再
拘提他,把柯P再送回地检署的拘留室等著被检察官声请羁押了。
这场精彩的斗法大会,还没结束呢,我们继续看下去。
#柯文哲 #柯P #京华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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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想到另外一件事
虽然自愿到场的起算时间比较延后
但是至少不用像被拘提那样上手铐
且自愿前往感觉比较坦荡 因为这案子是社会瞩目
虽然被多占用了时间 但多少有顾及到社会观感
被拘提上铐的画面可能会太震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