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请教24小时内声请法院羁押的起算时点...

楼主: MrTaxes (得粥加汤)   2024-08-31 10:42:54
第 93 条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拘提或逮捕到场者,应即时讯问。
侦查中经检察官讯问后,认有羁押之必要者,应自拘提或逮捕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以声
请书叙明犯罪事实并所犯法条及证据与羁押之理由,备具缮本并检附卷宗及证物,声请该
管法院羁押之。....
请问以柯文哲的情况...
所谓二十四小时内的起算点是从何时开始计算?
是从当庭逮捕开始吗? 还是从检察官讯问开始?
那么之前廉政署讯问的时间就不算了吗?
那么从被告的人身自由的利益来看,是否当初就不应该配合一同前往廉政署?
而应该坚持在家等拘票,这样就可以让检方提早羁押声请,再看法院决定,
被告就可以少耗掉前面那一段时间,也迫使检方可以提早向法院提出羁押声请。
如果从被告讯问的整体时间来看的话,一开始若不配合到场,可能可以更省时吧。
请问这样解读法条对吗? 请教大家 谢谢
作者: TKB5566 (我们的元首阿道夫希特勒)   2024-08-31 11:02:00
柯文哲可以召唤攻击力5000的五头神龙 没在怕的啦
作者: dark0224 (名为黑 器为黑)   2024-08-31 11:29:00
考点超多 补习班忙起来
作者: parkblack (肉肉的)   2024-08-31 12:01:00
翻法条就能解答吧?
作者: u96873 (阿均)   2024-08-31 12:32:00
去年司律考过了,换一题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4-08-31 14:00:00
作者: esienhour (Benson)   2024-08-31 14:03:00
明年考出来的机率很大,今年落榜的有福了不过北检驳回的理由是?问A案用B案逮捕也是一个考点
作者: WESTONE (oreztsae。里)   2024-08-31 15:10:00
这个去年司律考过了,近几年应该不会再考。
作者: windthinking (drop)   2024-08-31 21:07:00
小白球药局都有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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