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ASICA (二楞子)
2020-09-14 12:56:23法学大意内、总统副总统罢免案、领土变更案、宪法修正案,其同意之条件为:
“经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总额’过半数之投票,有效票过半数同意罢免时,即为通
过。”
假设有投票权者1000人,参加投票者800人,同意票401票(未过501),该案通过与否?
就是说、过半数是指总数、全部有投票权的人民之一半、还是指有参加投票者的一半?
事先爬过网络,好像没有写?请各位予以解答,感激!
作者: DanBlack (Dan Black) 2020-09-14 13:09:00
过有投票权人数的一半
楼主:
BASICA (二楞子)
2020-09-14 14:03:00应该是我不知道法条有选举人的定义?我不是故意来问的,是真正不知道
作者:
M4Tank (M4Tank)
2020-09-14 14:51:00假设全国人民2400万 有投票权人1800万过半数意思就是900万+1人
作者: QZAQZA 2020-09-14 16:03:00
绝对多数的意思
作者:
gourmand (Ignis ardens)
2020-09-14 16:21:00选举人有资格限制啊 不是所有人都有投票资格的
作者: Hifumi1023 (Hifumi1023) 2020-09-14 22:39:00
指全部,要501才算过
总统副总统罢免门槛跟修宪还有领土变更门槛不一样。以你举的例子来讲,修宪和领土变更要501张同意票,而总统副总统罢免只要401张同意票。文字叙述是不一样的,再去仔细看看宪增2、4、12。而选举人指的就是有投票权的人没错。
楼主:
BASICA (二楞子)
2020-09-15 12:29:00感激不已,谢谢,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您不讲小的真正不知道
作者:
mayth (Robert)
2020-09-16 14:55:00是指各法中具有投票资格之人,不以是否有投票行为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