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ymandy (文字失效 瞬间)
2020-08-15 11:40:10https://mojlaw.moj.gov.tw/LawContentExShow.aspx?id=I00100%2C%E6%B3%95%E5%BE%8B%2
C10000603030%2C20111228&type=e
要旨:
无代理权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善意相对人得否请求无代理权人负损害赔
偿责任及其赔偿范围,
因法无明文,实务上亦未有定论,
具体个案宜由法院视个案事实予以审认。
说明:(摘录)
依民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基本原则,
目的性限缩民法第 110 条规定的适用范围,
认为限制行为能力人非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而为代理行为者,不负无权代理人之责任。
请问:
按文中之意,目的性限缩的对象是否仅未成年人?
如果是辅助宣告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