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18-05-04 16:14:21你这篇有讨论违反兼职规定的处理程序是什么吗?
还有违反兼职规定实务上(监察院、公惩会、教评会)的判决、决定为何?
然后违反兼职规定跟遴选适法性审查有何干系?
还有这篇有教育部推翻大学法第九条遴选委员会决定人选的适法性审查依据是什么吗?
如果只是把说帖拿来贴一贴
那实在没有在国考板贴的必要性
※ 引述《bccbus1228 (bccbus1228)》之铭言:
: 【管中闵事件双方争点浅析及我见】
: #如果你还不懂争议在哪 #大学自治?
:
: 最近很多不管是长辈、外校同学或甚至是其他同学,询问我对于管中闵事件的想法或是想
: 问争议点所在,现在风向非常的纷杂,也有很多法律上论述,资料量又非常庞大,所以比
: 较难让每个人了解此次争议,而只看到挺管方不断疾呼所谓“大学自治”。
:
: 希望透过这篇文,能让想理解的人,用比较白话的形式,呈现两边的主张,让不了解的人
: ,理解此次争议所在,但当然法律论述没办法这么简要陈述,所以就补充一些文章,如果
: 有任何错误之处,也欢迎指正,文末也简单就我对这件事的看法提出我个人的想法。
:
: 这次的争点先简化为1个核心争议和3个子争议(a.违法兼职台湾大独董 b.遴选委员会利益回避问题 c.违法赴大陆兼职),分别简要说明如下:
:
: 【核心争议】:教育部到底有没有决定不聘任的权利?
:
: 事实 :大学法第9条“由学校组成校长遴选委员会,经公开征求程序遴选出校长后,由教
: 育部或各该所属地方政府聘任之。”
:
: #挺管派 :法条中写教育部聘任,那台大遴选委员会选出校长后,教育部就只能聘任,不
: 能不聘任。
:
: 教育部 :在新闻稿中说,台大一年拿纳税人这么多预算,对于重大人事任命,教育部要有把关责任,在更详细的法律意见书中引用多号大法官解释跟相关法规,说明教育部针对校长聘任程序及校长适格性。
:
是教育部认定该怎么办还是要按照法律规定该怎么办?
教育部的裁量权在大学法第九条应该是怎么样?
: 法律论述部份,可参考文末所附童昱文同学所撰写的文章!
:
: 【子争议1】:台大尚未跑完程序,管中闵就偷跑先当独董?
:
: 事实 :管中闵5/2送出兼职签办表,台大校长杨泮池5/17签办同意,6/14就任独董,10/2
: 台大正式函复同意管中闵兼任独董。
:
: 挺管派 :5/17杨泮池签同意,就已经有效力,管中闵没有先偷跑,后面只是把剩下行政
: 程序跑完,追认同意而已。且如果认定管中闵这样兼职算偷跑,根据台大人事室统计,台
: 大有兼职的教授37位教授,有9成5都是跟管中闵走同样程序,如果管中闵有问题,那其他
: 教授不也应该有问题,教育部不应针对管中闵。
:
: 挺管派兼职论述部分,可参考文末 #须文蔚老师 的文章!
:
: 教育部 :法律意见书有论述,教育部认为,台大5月的同意只是内部签文,并不会对外生
: 效。要等到跑完整个行政程序,10月那次的回函,才算是对外发生效力,所以管6月就提
: 前行使独董职权属违法兼职。根据违法兼职相关规定,甚至是连教授资格都会被拔掉,因
: 此教育部认为违法兼职构成校长的不适格。
:
: 法律论述部分,同样可参考童昱文同学的文章。
:
: 【#子争议2】董事长选独董,遴选委员会没有利益回避?
: 事实 :委员会内遴选委员蔡明兴是台湾大董事长,管中闵是独立董事,但在选举过程中
: 双方都未揭露这个关系,形成董事长选独董的情形。
:
: 挺管派 :独董属公开资讯,本来就公开的;再者,遴选办法中没有规定独董、董事长要
: 回避,有偏颇之虞,要声请回避,也是要由候选人、遴选委员提出讨论、共同决定是否要
: 回避,那这次显然是没有人提出,并没有利益回避的问题。
:
: 教育部 :选举时,因为候选人未主动揭露,选举时也有遴选委员不知道这层关系,若有
: 事先知情,可能会影响包含校务会议代表及遴选委员的投票,构成程序的瑕疵。加上,独
: 董跟董事长有重大经济、法律上利害关系,根据行政程序法,教育部认为必须回避,故应
: 该重新进行程序。相关法律论述也可参考教育部法律意见书、童昱文同学文章。
:
法规规定自哪以及其法效规定?
: 【#子争议3】违法赴陆兼职?论文抄袭?
同样的这两点在遴选违法究竟有何干系?
: #事实 :当选后,管中闵被爆料到厦门大学等兼职、论文抄袭。
^^^^???
所以事实是"管有兼职有论文抄袭" 还是"有人说:管有兼职、论文抄袭"
前者可有见诸正式的认定或相关行政、司法、监察单位之决定或判决?
后者这种事实有什么法律上的规范 ?
可以推导致遴选有适法性问题需要被推翻?
:
: 就这两个部分,教育部并未纳作驳回理由当中,可能是因为找不到具体证据,或是牵动到
: 两岸学术交流敏感神经,若判定违法可能会有很大的连带效应,真正原因大概只有教育部
: 自己知道,但这个理由并没有在这次的驳回理由当中。对于论文抄袭部分,教育部也没有
: 作明确的解释。
:
: 可参考文章:
:
: 教育部新闻稿- https://goo.gl/PofscA (新闻稿后附法律意见书、时序图)
: 童昱文(针对教育部聘任权、兼职争议): https://goo.gl/8bv5gp
: 须文蔚(针对兼职争议):https://goo.gl/BHy5ni
: 李茂生老师评论:https://goo.gl/wtE5Fg
: https://goo.gl/w8A1Ap
作者:
KEYs (ACE)
2018-05-04 17:26:00打脸打得好
作者: FScsgu (魂) 2018-05-04 17:38:00
推这篇
作者:
ppeng (eng)
2018-05-04 17:46:00护航的一直说教育部有权监督却没发现教育部已经越俎代庖帮遴委会做决定,直接要求重启遴选,这叫监督?这叫改个名字的大学校长官派
我想问,第三人不同意教育部的校长聘任,而向救济机关提起第三人撤销诉愿、诉讼,谁作为被告机关?是台大还是教育部?如果是台大,教育部就应该只有聘任选项;如果是教育部,教就有实质审查权。
作者:
ppeng (eng)
2018-05-04 18:52:00教育部如果有实质审查权,那它的不聘任为何又不是行政处分?
这争议,也许可以多重处分概念理解教育部说不是VA,但,行为定性在法院,法院说的算
作者: Equinox (Equinox) 2018-05-04 19:01:00
说是行政处分 那有符合行政处分六大要件中的外部性吗 请大大解释一下
作者: mainjoey (时间过真快.....变老人了) 2018-05-04 19:03:00
前几篇有人贴 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判字183号判决 有把这个
作者: Equinox (Equinox) 2018-05-04 19:03:00
同意bird大的说法 交给法院判断
我是觉得有外部性,毕竟,管做为校长的工作权受到侵害
作者: Equinox (Equinox) 2018-05-04 19:17:00
我认为管对校长一职之有无 仅属职务关系 并非工作权受侵害 顶多是管对校长职务主观期待受损 欠缺权利保护要件谢谢理性讨论的大大
我是这样想的,成为校长后必有兼任校长的薪俸,而,如果管不能兼任校长,必然失去兼任校长的钱。讲简单一点,我觉得有工作权进而影响财产权。这是我推论出的外部性
作者: mainjoey (时间过真快.....变老人了) 2018-05-04 21:38:00
其实教育部真的很不要脸 他根本不发公文 我们在这讨论半天 根本在自爽
教育部干嘛那么笨发公文? 就是不核定有什么好讨论 谁给的权力 谁就有权收回
作者:
FreeQQ (Free)
2018-05-04 22:13:00推
作者:
ams9 (大发利市)
2018-05-05 12:12:00本以为这个板能找到答案 结果.. 不过这篇问得真好
争议性这么大又是政治性议题~会拿来当考题吗??很怀疑
作者: billyooo1100 (Jason) 2018-05-06 13:41:00
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