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新闻事件机车民刑法的问题

楼主: Editec0423 (莎小牛)   2018-05-04 10:09:08
最近有个新闻,A女向B男合意购买机车,未过户但已交付该辆机车。
(A女已有该动产所有权)
B男日后跑去她家把机车偷走,但无法告他偷窃。
请问,过户代表着什么意义呢,
未过户不是车主,所以在民法上没有该车的处分权吗?(财产权?)
因而无法告对方偷窃...?
不好意思,因为上网搜寻过户相关资讯大多教你怎么办理,所以上来问问大家...
请学长姐们指点一二。感谢大家!
https://www.google.com.tw/amp/s/news.tvbs.com.tw/amp/local/911897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8-05-04 10:19:00
走错版?
作者: n123456n (米修)   2018-05-04 10:48:00
过户登记纯粹上是行政上行为机车是动产 只要有让与合意再加上交付即可过户登记是行政上政府要收税用所以是两回事
作者: CoryLuebke (路伯克)   2018-05-04 11:45:00
新闻随便看看就好,不要期待会从新闻中学到法律常识
作者: xpoooqx   2018-05-04 17:26:00
不要期待新闻记者多有法律专业
作者: edward0811 (友善)   2018-05-04 18:20:00
你机车有被偷去过警察局就知道,要行照,身份证
作者: chouwang68 (张子房)   2018-05-05 00:21:00
考试就照上面那样写,实务上可以拿买卖契约去试试,看检察官认不认可,我倒是还没送过这种的,也想知道结果
作者: changchunlun   2018-05-06 11:10:00
怎么会没有窃盗问题 主要是原车主拿出一些文件证明自己是所有权人 所有权人对于无权占有及侵夺是可以自力救济的 例如钱包被抢走你又追上去抢回来 但新车主有没有证据 例如买卖契约证明她买下该车 足以证明她才是车主 我相信双方当时没签书面契约才留了这个可以各说各话的漏洞 最后只能从原车主的手法下手 告无故侵入住宅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啊民法960条第2项 占有人自力救济写得很明白 这就是民法上有名的“交互侵夺”问题 占有之诉与本权之诉对立 本权之人得以私力实现权利在先 再以反诉维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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