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法科目为什么考争点意义在哪?

楼主: unplaying (希望一觉醒全都会)   2016-05-25 02:25:53
因为不晓得由考题衍生出来的考试疑问要放在哪个分类,只好选课业这标题,合先叙明。
最近唸了刑事诉讼法,还有刑法,看到书本里写的解答有否定说、肯定说,大都会写上实
务见解是哪一说,然最近看到99高考法律政风的考古题,
题目:上诉人某甲ㄧ再像法院声请鉴定扣案枪枝上有无上诉人之指纹........上诉最高法
院,请问上诉是否有理由?
纪纲的破题书最后有写
1、若第三审法院认为,...有证明上之必要性.........,可作为上诉第三审之事由。
2、若第三审法院认为,.....无从动摇原判决就犯罪事实之认定......无调查之必要性者
.....,甲之上诉即无理由。
其实想问的是法律为什么可以模拟二可?
只有单一答案不是很好很简单吗!
最近在想考很多争点的意义在哪里呢?
是要我们背很多很多?变成学究?
还是考上公职服务大众结果法律规范有甲说、乙说、丙说,变成无所适从?
希望有大大帮解答
作者: higashi1107 (JAY)   2016-05-25 02:32:00
因为争点就是法律的问题所在,代表并非唯一解,考试就是测验考生懂多少,写得出来代表真正懂问题点在哪啊
作者: smallcosmos (cosmos)   2016-05-25 04:37:00
因为世界不是只有一种人 事实不是只有一种状况可以好奇一下你要考什么还有毕业学校吗?
作者: roverchi (神剑无锋大巧不工)   2016-05-25 05:11:00
这世界不是什么事都有标准答案的…
作者: winu (受监护宣告ing)   2016-05-25 07:07:00
这就是法律有趣的地方
作者: watermom5566 (我是水母)   2016-05-25 07:27:00
因为每件案子的事实不会一模一样
作者: ron0522 (ron)   2016-05-25 07:47:00
你一定是工科的!只有单一答案要求要公式解
作者: a127 (毛萝卜)   2016-05-25 08:01:00
另一说法就是出题老师必定是某一学说的提出者...
作者: harry4868001 (肥佬)   2016-05-25 08:16:00
但是其实你可以只记实务的 基本上不会有人说你错听过改题者说 改题都有一份答案 那份答案是经过各方人士决定的 所以现在不像早期会有突袭的情况出现
作者: simonwusi   2016-05-25 08:27:00
很简单的都不太会考,就是要考难的啊...有甲说、乙说、丙说,就表示各学者见解不同每个人看待事物、理解事物、解释事物的观点不可能相同如果真的有搞懂其背后争点的意义,并不会觉得有什么难
作者: rickchris (good)   2016-05-25 08:45:00
也是背的很愤怒,但是......这可能是学者和实务吃饭的
作者: SPFH120 (自宅警備員)   2016-05-25 08:50:00
因为自古以来,法律都没有绝对标准的答案现时的法律,只是因应现实的社会情况所订定随着现实社会的改变,法律也需要更新,而更新的答案就是实务以及学说讨论的标的,而这些讨论就是考试的争点所谓的甲说乙说可能现实是实务所采用,几年后可能就变丙说才是实务认同XDDDD欧陆法系源自于6世纪,至今都没有标准答案啊XDDDD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6-05-25 09:03:00
还好吧 工作上没这么多嘴砲学者的东西也我的想法跟你一样啊 每个法条应该都是个function构成要件丢进去就应该跑出相对应的结论~但不考争点 大部分学者变得没有存在价值 心里不舒服
作者: ipi050102 (科仙人)   2016-05-25 09:23:00
法律是人的学科,你觉得每个人对事情的看法都一样?
作者: shixing (shixing)   2016-05-25 09:36:00
人文科学本来就会有争议
作者: a127 (毛萝卜)   2016-05-25 10:20:00
哪有什么解,有些实务判起来看得超火大...无行为能力人参与窃盗不算加重窃盗的人数...这如果没学说跳出来争合理吗...早期判决乱解释猥亵,整个妨害性自主罪章的争点乱七八糟卢映洁解释得不错,但结论却是未满18无性自主决定权也很谜前几年那个从墙壁孔偷看人家洗澡,变成答案一个有罪一个无罪
作者: shomin5566 (小明❺❺❻❻)   2016-05-25 10:25:00
申论题又不等于问答题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6-05-25 10:29:00
合理阿 本来就不算入人数阿
作者: waymi0530 (黄金豆豆浆)   2016-05-25 10:47:00
社会科学想要标准答案?
作者: A771135198 (KAKA)   2016-05-25 12:16:00
因为诉讼是对立的,一个事情就会有两个见解。
作者: harry4868001 (肥佬)   2016-05-25 13:02:00
我的看法跟louis大一样 实务见解为主要且如果以原po的思想来说当成暂时性的正确答案也无妨 将来答案可能变的话大概就是修法跟最高法院做出见解而已,否则学说大概都是如louis说的一样 都是嘴砲罢了。对了,家父给予训诫时还讲了一句话:如果学者不批评的话他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了。简单来说 就是刷存在感罢了。否则其实知道现行法令以及实务,应比记一堆理论不可行的东西还要有意义。不小心回太多,谢谢。
作者: goodbearz (燕子湖烟雨斜)   2016-05-25 13:17:00
不要考,回家睡觉最简单,可是你不会作,不是吗?那么要做什么,大家就会有不同意见,凭什么以你的为主这就是争点
作者: SPFH120 (自宅警備員)   2016-05-25 13:25:00
但是有些情况是学说的论点比较符合实际情况,反而实务见解就让人觉得有些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所以学者还是有其存在之必要.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6-05-25 13:43:00
从事实务过 没什么特别的印象学说比较符合实际情况..一群整天在研究室的 只会更不食人间烟火...在本版与工作上看过律师给予的见解 完全与实务不同他的当事人真是虽小到爆XDDDD 这就是学说出题遗毒
作者: harry4868001 (肥佬)   2016-05-25 13:52:00
推楼上 这倒是真的...而且相较起来能出国唸书回来当学者的普遍都是家境优渥,更难体会到正常人思想的一群人...家父也曾说过 法律是用来解决问题 不是用来研究的。当然 学者有其存在的必要,必须两边不断磨合才有可能进步,整个国家法治才会继续往前。至于律师在做的工作 不就是站在那边就用哪说吗?尽管他知道法官会怎么判了...但是收了钱还是得做事,所以还是得拿一些嘴炮学说来混口饭吃...我这样说应该没错吧XD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6-05-25 13:55:00
我是都会跟当事人说实际应该会怎样啦不过一堆律师应该是连实务见解大概怎样也不太清楚...
作者: harry4868001 (肥佬)   2016-05-25 14:06:00
真有这么惨吗XD 为什么louis大觉得现在律师程度很差然后我觉得律师好难考 哈哈 那我不就是鲁中之王很鲁耶....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6-05-25 14:10:00
年轻、中年的可能还会比较厉害..(法学上)但令尊一定懂这行阿...这行会接业务 乱搞一通也没差
作者: harry4868001 (肥佬)   2016-05-25 14:15:00
这么说也是...就像...现在当立委的那个超大牌律师,听闻他的程度不怎么样,但业务能力极强 所以就...变成好像每每有问题找他就必胜一般的在社会大众的脑海里植入印象。XD
作者: fox999 (fox)   2016-05-25 19:12:00
看完难怪一堆法匠不EY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6-05-25 19:51:00
要变成法匠还很不简单也...更多是烂到爆 连法匠都称不上的程度...对我来说法匠还算褒词XDDD
作者: Crazyloveyou (为你我受冷风吹)   2016-05-25 23:19:00
争点就是 同一件事情 每个人来看都有不同想法我认为应该这样 她认为应该那样啊
作者: higashi1107 (JAY)   2016-05-26 03:31:00
纪纲有说考试一定要写得完,写不完一点意义都没有
作者: alan4023 (格瓦)   2016-05-26 22:29:00
如果构成要件丢进去就有大家都满意的答案 那何必学法律呢
作者: lawdog   2016-05-27 14:23:00
被实务界洗脑学说很废是人之常情 但实际上实务动不动更动见解 你能说目前的见解都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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