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不晓得由考题衍生出来的考试疑问要放在哪个分类,只好选课业这标题,合先叙明。
最近唸了刑事诉讼法,还有刑法,看到书本里写的解答有否定说、肯定说,大都会写上实
务见解是哪一说,然最近看到99高考法律政风的考古题,
题目:上诉人某甲ㄧ再像法院声请鉴定扣案枪枝上有无上诉人之指纹........上诉最高法
院,请问上诉是否有理由?
纪纲的破题书最后有写
1、若第三审法院认为,...有证明上之必要性.........,可作为上诉第三审之事由。
2、若第三审法院认为,.....无从动摇原判决就犯罪事实之认定......无调查之必要性者
.....,甲之上诉即无理由。
其实想问的是法律为什么可以模拟二可?
只有单一答案不是很好很简单吗!
最近在想考很多争点的意义在哪里呢?
是要我们背很多很多?变成学究?
还是考上公职服务大众结果法律规范有甲说、乙说、丙说,变成无所适从?
希望有大大帮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