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我要在9/16被拔板主啦!(非常重要,请入内讨论)

楼主: P55555 (大仁)   2015-09-13 21: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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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LylTdlW (L_LifePlan) [ptt.cc] [公告] Examination 板主 P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Plan/M.1441986407.A.BE0.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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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66 m 9/11 GeminiMan □ [公告] Examination 板主 P55555 记予警告一次
说明:
1.
原板规发文规则规定“(一)基本发文规范:”,
后因被snowknife持理由认为该板规,未规范到推文,而遭组务判决本人败诉,
因此需要解除snowknife之水桶,本人虽然对于组务判决无法认可,
但基于上诉至站方旷日废时、毫无实益,因此按照该判决解除snowknife水桶。
2.
因为该判决的关系,被有心人士KDDKDD持该判决,认为我应该要一视同仁,
解除其余因推文而遭水桶之违规者,经组务判决有理,本人败诉,
组务要求我必须三日内解除以下表列,水桶的违规者:
作者: jackchris (劲蝉)   2015-09-13 21:31:00
作者: esspx (ESSPX)   2015-09-13 21:36:00
已完成投票,感谢版主在小弟准备国考期间努力的维持版上良好的秩序
作者: superman888 (一路发)   2015-09-13 21:43:00
干 P5哥必帮啊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5-09-13 22:04:00
感觉很奇怪 K是用申诉 但他并非被水桶当事人 够格吗?
作者: e85878836 (除了冏还是冏)   2015-09-13 22:10:00
已完成投票!P5哥必胜!
作者: im31519 (风水似月)   2015-09-13 22:22:00
完成投票 希望正确的专业继续维持....
作者: longreen (古力菲斯)   2015-09-13 22:25:00
done
作者: suyihua (草莓好轻松)   2015-09-13 22:28:00
认同
作者: poooop   2015-09-13 22:31:00
已投票
作者: rossleu (很多地方要去)   2015-09-13 23:13:00
没问题!
作者: cbstgb (你逆)   2015-09-13 23:13:00
已投票
作者: erindomoto (erin)   2015-09-13 23:16:00
怎么投票?我只有手机,不会用电脑的
作者: ca44512 (ca44512)   2015-09-13 23:19:00
手机怎么投票??
作者: leviva (华丽幻影)   2015-09-13 23:20:00
已投A
作者: letumvelvita (小ㄡ)   2015-09-13 23:20:00
支持版主 没有版主 哪有这么好的秩序组务天高皇帝远 是懂啥跟首长一样不管承办死活 硬是下一个自以为是的决定
作者: BrightKiller (石头)   2015-09-13 23:29:00
辛苦了
作者: newkuo (见月)   2015-09-13 23:30:00
个人想法 发文推文本就是两件事 他这样判也并非无理由就算上诉 也都是资工系的核心人物
作者: bigstudent (马克思)   2015-09-13 23:31:00
支持P5哥
作者: newkuo (见月)   2015-09-13 23:32:00
他们设定发推文逻辑也是两件不同的系统你真的要打上诉胜算也很小 而且b版上去最少几个月才有结果但版主无支薪付出心力 真是辛苦了
作者: BoyBear (熊叔叔)   2015-09-13 23:41:00
推文若是不受规范的话,一堆人钻推文这个免死金牌的漏洞就好了,还要规范做啥呢?而且抓违规的推文远比抓违规的文章还累,版主愿意出来抓没有被奖励就算了,还被记警告,这是啥逻辑?
作者: newkuo (见月)   2015-09-13 23:57:00
可以规范 就是要讲清楚 要打的就只有这点ptt判决本来就是类法 有人要玩文字游戏要你说清你执的行政法没有规范 何以服人 ?
作者: catd57551 (AAAA)   2015-09-14 00:29:00
手机怎投票
作者: palajuice (芭乐好好吃)   2015-09-14 00:59:00
支持,投了,感觉推文也应该要规范,但还是请修改板规较好
作者: cvv00010 (谬论)   2015-09-14 01:25:00
支持版主!!
作者: ryan5566 (莱恩56)   2015-09-14 02:27:00
怎么觉得像是法院宣判后认为司法不公找民众包围法院啊如果组长会因为民意多寡而改变自己的见解的话 他不就是打自己的脸吗...
作者: reexamor (gtc)   2015-09-14 05:58:00
虽有争议 但根据法律保留原则 个人以为应遵从板务之判决正确作法应是修改板规 亡羊补牢 而不是诉诸对原有瑕疵之板规“无异议”的追认方式 此举只更显程序失当 不妥
作者: lkrichard (天空)   2015-09-14 08:00:00
A 管理当然要包括推文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5-09-14 08:00:00
小组长护航板主的惯例,终于被打破,开心
作者: lkrichard (天空)   2015-09-14 08:01:00
楼上说的有理 程序上要重来一次
作者: newkuo (见月)   2015-09-14 08:38:00
这里是个大板 不论做得再好规范多清楚都会有人跟你玩法庭游戏 反倒是一些小板 人数少板主常常照自己的意思给过当判决 也不见人检举板主愿意管理推文的部分 本就要付出极大心力很多大板板主热情被消磨殆尽就辞了 也是常态不论如何 都应感谢肯花时间管板的辛苦
作者: dog07221992 (涵)   2015-09-14 09:03:00
推reexamor 版主辛苦,但此举失当
作者: CNY426W (人民币426万)   2015-09-14 09:04:00
辛苦给推 还是尽早再选举一位或两位板主出来帮你管版吧
作者: weitom (就是爱可乐)   2015-09-14 09:07:00
请假期间 可以执行版务!!??
作者: ryanpan1 (ryan)   2015-09-14 11:05:00
~~
作者: roshe8780 (roshe8780)   2015-09-14 11:18:00
给推
作者: fox999 (fox)   2015-09-14 11:26:00
无聊 有漏洞就直接修板规 凭自己胡乱解释还拿来投票国考板是拿来帮你背书的吗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5-09-14 11:26:00
有漏洞应该想办法补 而不是聚众包围上诉法院
作者: wstory   2015-09-14 11:59:00
支持,回家在投。难不成推文没打字
作者: juliantaipei (8月以来)   2015-09-14 13:06:00
支持,回家投票!
作者: cbakyle (...)   2015-09-14 13:25:00
支持,不要吃饱太闲,整天想换板主.
作者: zzzzjjlee (四Z二J)   2015-09-14 13:55:00
支持,晚上回家开电脑投票 。
作者: xx3877 (@_@)   2015-09-14 14:24:00
你不是水桶人就呛去申诉啊 阿现在你是怎么了你以前选的讲多好听我也投你 现在当久了凡事你都照自己的标准去判 向你询问标准在哪就呛去申诉 你被拔我真的不意外啦
作者: wstory   2015-09-14 14:45:00
推荐文章所发文字到底发了没?
作者: blue999 (FLY)   2015-09-14 15:13:00
加油
作者: cashliu (QQ)   2015-09-14 16:43:00
还真闲...民气可用4ni?
作者: Vip520 (路人甲)   2015-09-14 20:23:00
恭喜ptt 20周年
作者: ntntgo (单纯vs单蠢)   2015-09-14 22:56:00
恭喜PTT20周年
作者: anagoya1225 (小轩儿)   2015-09-15 00:56:00
版主很认真~支持版主~
作者: CNY426W (人民币426万)   2015-09-15 02:22:00
不支持你 因为你乱判我警告 本人从来非有乱板之意因为你的乱判决 我成为你的反对者
作者: akira911 (ビギナー Beginner)   2015-09-15 03:03:00
2没坏
作者: jack621111 (PureBoy)   2015-09-15 04:07:00
支持!!!!!!!!!!!!!!!!
作者: CNY426W (人民币426万)   2015-09-15 14:55:00
请回应警告我的部分 误判请道歉 不要一声不吭装没事
作者: ntutotku (手感交易)   2015-09-15 15:22:00
这个版像一言堂吗?动不动就推文水桶,不想看推文就不要按↓你要人守版规却不守判决,这很明显,只有你个人的是非
作者: shaphanty (人生若只如初见)   2015-09-15 17:07:00
426的文真的是挑衅阿,P版主一直以来都很用心维持版务国考版说实在是很少考友会想当版主的地方,大部分的人光是考试就没时间了,更何况管文,考上以后也是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5-09-15 17:08:00
要板友遵守你的处分,你却不理判决,这...
作者: shaphanty (人生若只如初见)   2015-09-15 17:08:00
工作为主,考上的人也很少会再来这边,偏偏国考版又是热门看板,P版主真的很努力了P大如果真的不愿意接受判决结果,也愿意面对被拔版主的后果的话,还是谢谢你这段时间的付出
作者: supersya (supersya)   2015-09-15 22:18:00
恭喜PTT20周年
作者: berry07   2015-09-15 23:18:00
国考版要烂了吗?
作者: imorz (我是 Orz )   2015-09-16 01:29:00
真好~我连警告都没有就直接被桶,最后还被呛:不爽去申诉
作者: uppowergo (uppower)   2015-09-16 05:31:00
不支持。
作者: ntutotku (手感交易)   2015-09-16 07:34:00
推文变成个版不是会被桶,现在变版主对话利器,因人设事?x大说实话会被讲成426,版风养出来的
作者: imorz (我是 Orz )   2015-09-16 09:18:00
善意提醒???你愿意我公开你那善意提醒的站内信???
作者: ggininder123 (城城)   2015-09-16 12:05:00
滚这可不是你的私人工具 谁想支持你
作者: rossleu (很多地方要去)   2015-09-16 13:15:00
当初我也投赞成你,还投两票P55555 我觉得电路方面有3000多篇问大家要不要加开基电板分类做到精华区,避免变成流水帐而且不是联署,是问大家要不要加开你直接删我文章,说什么与本版无关,请问是哪里无关再说说,累计水桶数,我记得法律都规定不能这样你这不是逾越法律,板规应自然作废你自己不是在其他版呛版主,逾越宪法那你自己的法规,逾越台湾法律请出来做相关解释,谢谢如果想说都要罢免了,不想解释那又有什么资格删文https://www.ptt.cc/bbs/Chiayi/M.1405919463.A.772.htmlhttp://goo.gl/wStLlB禁止“对同一行为同时作多次的处罚”你说我发的无关,但我怎么都觉得有关不然你不要参选其他版主,把精华区做一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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