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课业] 请教刑事诉讼法高普考2个题目

楼主: sluttervagen   2015-09-11 11:31:35
※ 引述《newSung (全民乱讲之全民大闷锅)》之铭言:
: 第一题:
: 某甲曾犯伤害罪,经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执行完毕五年内又犯伤害罪,法院疏忽,未能审
: 酌上述情状,而判处某甲有期徒刑一年六月,并谕知缓刑三年确定。嗣因某甲于缓刑期间
: 又犯重伤害罪,经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确定。如果检察总长对于某甲第二次伤害罪之确定判
: 决,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诉,试问最高法院应如何判决?检察官是否应该向法院声请撤
: 销某甲第二次伤害罪之缓刑宣告? (99年普考刑诉第4题)
: 这题有2小题,我有疑问的是第2小题“检察官是否应该向法院声请撤销某甲
: 第二次伤害罪之缓刑宣告?”
: 我先说一下我的解法
: 第1小题:
: (一) 最高法院应为非常上诉之驳回判决
: 1.依最高法院97年第4次刑事庭决议的内容重点:实务上并无争议者(例如:合于累犯
: 要件,未论以累犯。),对于法律见解并无原则上之重要性或争议,即不属与统一
: 适用法令有关之范围,殊无反复提起非常上诉之必要性。基于刑事诉讼法第四百四
: 十一条系采便宜主义之法理,检察总长既得不予提起,如予提起,本院自可不予
: 准许。
: 2.故本题检察总长对于某甲第二次伤害罪之确定判决(原审确定判决却未以甲为累
: 犯而加重其刑),“尚非不利于被告,且不涉及统一适用法令”,检察官不得提
: 起非常上诉,最高法院应依刑事诉讼法§446,以非常上诉无理由,判决驳回之。
: 第2小题:
: (二) 检察官应该向法院声请撤销某甲第二次伤害罪之缓刑宣告
: 被告甲曾因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前科资料,法院不得予以宣告缓刑。本
: 题中,法院原判决宣告缓刑为违背法令,检察官应该向原法院声请撤销某甲第二次伤
: 害罪之缓刑宣告。
: 想请问一下,我的第2小题解法有问题或是不足的吗?
: 第二题:
: 警方在侦办某外国政要甲遭枪击案件时,以事后媒体大篇幅报导之嫌疑人乙在开枪
: 前曾说过“甲,给你死”一语,在未询问甲(因甲伤重无法言语)及现场其他人员
: 之情形下,迳行以上开事实为公众所周知之事实认定乙预谋杀人,移送乙涉嫌杀人
: 罪。请问上开移送是否合法妥当? (99地三刑诉第1题)
: 这题想请问一下,我的解法有问题或是不足的吗?
: 我的解法如下:
: 警方就嫌犯乙之移送,其手段似不合法而欠缺妥当,分述如下:
: 1.检察官为侦查主体,其职务为侦查追诉犯罪,依刑事诉讼法第229条至231条之规定
: ,检察事务官、司法警察官及司法警察为侦查辅助,协助或服从检察官办案。
: 2.依刑事诉讼法第156条II,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为有罪判决之唯一证据,
: 仍应调查其他必要之证据,以察其是否与事实相符。且依刑事诉讼法§161I、II
: 检察官亦应负举证之责任,否则“检察官指出之证明方法显不足认定被告有成立
: 犯罪之可能时”将遭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 3. 刑事诉讼法§231-1即“检察官之退案权”。因此,若检察官认为被告罪证不足
: ,而有更为调查之必要,得限期命检察事务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进行调查
: ,以昭慎重。
: 4. 警方侦办犯罪嫌疑人乙时,只凭媒体大篇幅报导乙曾经恐吓被害人之资讯,未对
: 甲及现场其他人员为询问,承办警方亦未对乙是否承认犯罪而为移送该管检察官
: 侦查。这种迳依“不利于嫌犯之供述即行移送”之程序,违反刑事诉讼法§156II
: 之规定。故检察官应行使前述之“退案权”,而应命检察事务官、司法警察官或司
: 法警察,续为调查,以厘清犯罪事实且避免嫌犯之罪证不足。
算了好乱
我直接回一篇
第一题
根据97第4次刑庭决议
非常上诉以有效违法判决和无效违法判决来分有两种情况
前者情况又分为不利被告和非不利被告
不利被告的情况下原则上一律非常上诉以保障被告权利
但例外可上诉或再审时,应依上诉或再审救济
非不利被告的情况下要看对统一适用法令有没有影响
有影响就非常上诉
没影响就446无理由驳回
本案中
被告应适用累犯规定
属不利被告情形
应以非常上诉救济
另外是否要撤销缓刑
我认为是不用
刑诉法第447条一项一款但书
原判不利被告者应另判
另判就干掉缓刑了
所以我觉得不用
作者: forbit1989 (forbit1989)   2015-09-11 12:39:00
撤销缓刑的要件不是看刑法第75条就好吗? 你这样前面说不准提非上,后面又说用非上的规定另判会不会怪怪的呀?
楼主: sluttervagen   2015-09-11 13:30:00
我说可以提非上阿,用非上撤销第2次的伤害罪
作者: clarinaser (康瑞斯)   2015-09-11 13:40:00
你把97第四次决议意思搞错了这题不能提非上
作者: mickchao (威士忌才是王道...)   2015-09-11 18:21:00
原本应该适用累犯结果没用,为何是不利于被告?
作者: forbit1989 (forbit1989)   2015-09-11 19:53:00
因为提了就真的不利了ˊ_>ˋ
作者: mickchao (威士忌才是王道...)   2015-09-11 21:21:00
有利不利于被告是看原判决…
作者: aspjiawe (羽毛掉光光( ̄▽ ̄#)﹏)   2015-09-11 21:30:00
推楼上!!
作者: newSung (全民乱讲之全民大闷锅)   2015-09-15 23:03:00
谢谢以上板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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