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晚安
如题,因为第一次工作,很多东西都不太清楚,因此想上来请教大大。
我是非正职的,可是在过去一个月中,加班(超过半小时)有十多天甚至以上。
每天工作最少10小时,早上5小时,下午5小时,中间有两个小时的休息时间,而一周工作
6?
因为好像法律一直在改,我在网络上查的也都是比较久之前在讨论的,所以不太清楚,请
问
然后是我的工资,不太清楚我是不是有算错还是怎么样,想请问一下我哪里有问题。
六月我总共工作了25天,然后有请过一个小时的假,扣除曾请过一个小时的假,不是应该
是
可是我只拿到33k左右,而且还没算加班费
请问我有算错吗?如果没有,有什么可以检举之类的管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