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uko520 (Yuko Chen)
2017-06-26 23:06:58我们公司在7/5~7/9这段期间举办五天四夜的员工旅游,其中7/5~7/7为正常上班日,但
公司高层竟要求员工于6/30前完成请假手续且要求有特休的员工需请特休;没有特休的员
工则可以不扣全勤及考核之事假申请。
另外,我们公司有成立福利委员会,劳资双方均为组织内成员,且主委刚好就是要求我们
请特休的高层,其表示上述的规定及决策均为福利委员会开会的讨论结果!但是参与员工
旅游的员工并未有同意之事实,我们公司这样是否有违劳基法?
作者: ketsu999 2017-06-27 00:53:00
没违法,只是变相缩减福利员工若不同意,不去也是个好方法,让高层去自嗨
楼主:
yuko520 (Yuko Chen)
2017-06-27 07:00:00不去也是要求员工要请特休。在请假前公司有要求员工填写请假同意书,然后当时我勾选事假,现在公司却反过来要我改成特休!然后不扣全勤及考核的事假说白一点等于无薪假,公司也未通报。
作者: ketsu999 2017-06-27 09:27:00
请特休是有薪假,事假才是无薪喔
楼主:
yuko520 (Yuko Chen)
2017-06-27 11:16:00作者: ketsu999 2017-06-27 12:45:00
福委会主委也是劳工,表面上看已经是劳资协商后的结果了,妳也可以联合其他劳工证明这协商是作伪的去推翻,只是小心两面不是人
楼主:
yuko520 (Yuko Chen)
2017-06-27 16:32:00福委会的主委正是我们公司经管会底下的副总...他说一谁敢说二,你们说是不是(哭)我们公司有反应的人很多,但偏偏就是没人敢讲,完全是等著有人跳出来当正义之者!
作者:
coyoteY (マジジョテッペン)
2017-06-28 22:04:00是当替死鬼吧..一出头..公司让步..出头的就黑到底了
作者:
d89413208 (BearDinosaur)
2017-06-30 15:53:00只能羡慕贵公司有员工旅游....@@
职工福利委员会为劳工组织 但非劳基法内的劳资会议或工会 有何劳资协商权限? 退万步言 即使是劳资会议或工会特休假事项为个别劳动条件 应个别进行劳资协商 那来劳资会议及工会可越俎代庖? 另依劳动部106年3月3日劳动条3字第1060047055号函,雇主可促请或建议劳工排定特休假,但不得限制仅得一次预为排定或于排定特定期日公司此项要求已违反劳基法规定 今天是公司才有权限命令劳工休特休假 而非职工福利委员会有权利要求劳工要请特休假 这跟员工旅游没有关系
作者: ketsu999 2017-07-01 10:29:00
ez大看来很愤慨唷,yu大就说没人敢出头了。劳基法有攻就有守,妳说她们公司违法,要yu大强出头吗?对了,不要退一万步讲,太小声了,我们会听不见的
有没有违规跟要不要主张是两件事 而且主张也不一定要跟雇主反应 检具事证向劳检具名或匿名检举我并没有激动 只是质疑职福会何时可以拿来当劳资会议或工会用? 有何来无违法之说?
作者: ketsu999 2017-07-01 12:11:00
那请ez大去帮忙申张正义,违法就是要有证明才能认定,现在就是没人出面。再来说,公司跟福委会为了员工旅游协商为什么不能当做劳资会议,可以主张是劳方与资方双方面认同的协议吧?ez大会不会太狭意认定了再来里面都提到,主委是公司高层了,妳还天真到认为不会作假吗?引用法条是摆在那给认识字的人看的而已。
作者: ketsu999 2017-07-01 13:03:00
ez大看起来是口服心不服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