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实习生的权益

楼主: ani86134 (SANDY)   2017-06-26 19:08:30
目前我在饭店实习,去年7月1日开始到本月30日结束。
关于以下几点我想请教大家~
1、特休:工作半年未满一年应该有三天的特休,但因为主管将我之前所累积的国定假日
于月初时让我休完,他也跟我讲没有剩了,这就表示他很像没有给我特休的部分,所以我
想请问我所了解到的三天我应该是有吧?
2、上班工时:在实习期间我轮调过三个部门,客服部和房务部工时为8.5小时并供一餐;
而餐饮部则是9小时供两餐。而我想请问的是,若我的班在房务部,到餐厅支援,那么我
的班应该算8.5小时还是9小时?到上个月为止,其他正职大姐都算8.5小时,我去问主管
,他说要按照餐厅9小时,也因此加班和补休也要按照餐厅的走,重点,我在人资部实习
的朋友跟我讲班在哪边就要依照那个地方的上班时间。
3、加班:之前有时候加班主管说不能写加班单,虽然后来我多次反应后有改善,也都可
以正常写加班单,但这之前的权益还可以争取回来吗?
因为是实习所以之前都默默忍受,但公司把太多东西当作理所当然,包括我们配合公司调
假调班,但如果我们需要,是不能用那些累积的积假,而是要用事假来请等等,最后在实
习结束前,我想把我自己该有的权益争取到,谢谢大家
作者: ketsu999   2017-06-26 22:17:00
妳知道妳是实习生吧,那请妳们老师跟公司协调看看好了有些条件是学校跟公司谈的
作者: ioci (芋头化了不要捞)   2017-06-27 21:30:00
同样是饭店业实习生,关于特休3,我们饭店人资给的解释是去年签约时,还没有半年特休3的规定,而合约中并没有提及特休福利(也就是公司想回避啦装没看见)
作者: sampsonhugh (夏)   2017-09-30 14: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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