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网络上大家都说94年后就职的话适用新制
新制是满一年就有0.5个月的薪资当资遣费
但是上全国法规数据库查询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OldVer_Vaild.aspx?PCODE=N0030001
第17条所写的 是大家所称的旧制
而这个
http://kmvc.mol.gov.tw/Trail_New/html/SeverancePay.html
试算的确会把94年后的用新制半个月去计算
但是这个不知道是哪边来的网页
虽然网址有gov,但是这好像也不是劳工局的网页
然后下面的附注这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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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遣费给与标准:
(1)
劳动基准法第17条规定,每满1年发给1个月平均工资资遣费;未满1年者,以比例计给……
资遣费基数为3/12
(2)
适用劳工退休金条例之工作年资,每满1年发给二分之一个月平均工资,未满1年者,以……
资遣费基数为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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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又是哪边来的规定?
哪里有法条这样写?
那边有法条写到“资遣费基数”?
“适用劳工退休金条例之工作年资”又是指什么?法源在哪?
然后劳工局的网站我点不到相关的法律条例……
在“失业劳工”那边没看到资遣费相关的讯息…
怎么这么乱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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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那边有官方资料?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