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elyselee (~噗噗兔~)
2014-01-16 00:23:06我从2009年开始在现在的补习班工作
当时与主任并无签约 ,也未投保劳健保
原因是他说五人以下小公司可不保
到了2011年 ,他替我们有投保了,也有提拨
这样就算没有签约 ,有打卡记录 ,是否为雇佣关系 ?
我之前常常因为他们在不需要那么多员工上班的时候 ,任意安排我们休假
后面又要求补班
结果我一月底要辞职 ,昨天在跟他核对休假的部分 ,我居然欠他15天左右的班
按照我这样的情形 ,可否跟他要求有特休 ?想用特休去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