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tifan ()》之铭言:
: 外国的导师并没有这样的工作内容。
: 每次为了勉强学生睡午觉都气得要命。
: 教改为何不敢触碰这块。
: 国外的中小学根本没有每礼拜的整洁秩序比赛。
: 导师也不必负责处理这些事。
我觉得这与国情有关联性
基本上台湾人有午睡的习惯(当然也有很多人不午睡)
至于导师需不需要处理这些事,个人主观认为,可能很难避免
因为从国中阶段仍属于义务教育的范围
在义务教育的角度来看,有很多看似不需要导师处理的事,导师是难以推责的
国中小学的导师,我是倾向于相当程度的“责任制”
站在社会的角度,应该也会倾向这样子认定
午睡是希望让学生中午休息一下
从身体健康的角度来说,午睡是很好的,非常符合养生的观念
中国人其实是最懂得养生的民族(虽然真正在实行是另一回事)
让学生明白午睡的意义,可能会好一点
实际情况,以国中学生精力旺盛的情况
要让他们午休乖乖能在位子上好好睡觉,颇难的
(我回想以前国中时,也是不好好在位子上睡觉的其中一个)
那么要求不要吵闹就好,至少不要一直处于亢奋的情况
退一步的要求标准,或许会比较合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