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ony577 (双姓: 更完整保障女人!)》之铭言:
: ※ 引述《Bedlem (Bedlem)》之铭言:
: : 1丶如果我的条件,是两个小孩归我,她付抚养费,想来看随时可来,她会答应吗?
: : 2丶如果反过来,两个小孩归她,我付抚养费,我爸妈肯定不会答应。
: : 3丶如果两边各分一个小孩,我分儿子,她分女儿,我和我儿子就不能和我女儿相处
了?
: : 我才不要。
: : 4丶即使两个小孩都归我,也不该由我提。因为我提了,即使她答应,那小孩以后没
有?
: : 妈照顾,我也有责任。
: : 5丶所以我建议她可以告我,看法院怎么判(可能打到三审定谳),到时候我就依法
院?
: : 决走,没有自己放弃小孩,或者让妈妈放弃小孩的责任。
: 你们夫妻当初是因为相爱 才会生两个小孩的
: 后来相处过程 一起生活中 出了什么问题?
: 才会变成今天这样?
: 人是可以"沟通"的动物 可以"让步"的动物"
:
: 今天看来 是她无法再"忍受"你一些事情
: 所以是她提离婚
: 那么 你何不做些"改变" 让她不要"难受"下去?????
: 毕竟 之前的相处模式不愉快 就是表示有"问题"!
: 若此路现在"不通" 将来也不会通!
: (而且 通常的真相是 自己太太不能忍受的事 换做其他女人 一样也不能忍受 不能接
受
: 夫妻感情间 其他较致命的杀伤力
: 就是曾出现"小三"或"小王"搅局
: 若是曾有这种"不愉快经验"
: 犯错的人 就是拿出一笔赔偿金补偿对方"精神 & 心理伤害"
: 看看能不能<重修旧好>
: 一个婚姻会离婚收场
: 其实 通常是<两个因素>以上的问题 于是更加肯定"离婚"的决定!!!
: (譬如: 婆媳间不愉快经验累积 + 小三曾搅局/崩坏爱情 = "痛苦指数" > "快乐指
数"
: 对于<离婚后>的女人而言
: 要她考虑第二春 往往已没<第一次婚姻>般冲动 / 执著 / 浪漫幻想
: 因为:
: 她光想到 1. <婆媳间>没完没了的痛苦指数 2. <加倍的家事"负担">
: 已兴致缺缺 退避三舍
: (有工作要忙的职业妇女 只想多找时间好好休息 何必去<吃饱换饿>?)
: 结论: 选项 (A) 从"大男人"修正成"两性平等/两性互重"的男人 (譬如 家事分担)
: 选项 (B) 离婚后 可能失去一个小孩相处 + 小孩没妈妈最直接的照顾
: 哪一种比较"痛苦"???
: 哪种比较"辛苦"???
: 想远一点!!! 想清楚一点!!!
: 有错 或不合理 就"修正" 是最快 最好 最正确的一条路!!!
: (一旦离婚了 爱火熄灭了 以后 就不太可能再次"点燃"!)
1丶我没外遇或犯错,我爸妈待她也很客气。她觉得我有错的话,就让法院来判我们离婚
。
2丶其实我也可以争辩说她有错,但我不想讲了。
3丶我们早就有分摊家事了,她也有上班赚钱,赚的比我还多,家用各负担一半。
4丶以前我已经让她很多了,但没理由她提什么,我就答应什么,特别是离婚这种事。
5丶我们快两年没有性生活,我都自己看 A 片解决,不会跟她生气。我跟她开玩笑说,你
看,你不让我碰你,我不生气也不外遇,都自己解决,这种好先生要去哪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