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dlem (Bedlem)》之铭言:
: 1丶我们结婚快十年,有两个小孩,一个七岁(男)一个五岁(女)。
: 2丶我们都有正常工作,两个人年收入大概都在一百万元台币左右。有房有车,没有债
务
: 问题。
: 3丶我太太前两天跟我提离婚,理由大概是我不够长进丶理念不合丶不爱我了,或者她
自
: 己有问题等等。我自己把民法中可以申请离婚的十一个理由(家暴丶外遇...)梳理了
一?
: ,确认我都不符合这些条件。
: 4丶我不太想签字离婚,所以建议她真的想离婚,可以找律师告我,反正她也有钱可以
请
: 律师。
: 5丶她还是想先走协议离婚,但我觉得摆烂可能才是正确选择,想离就告我好了。
: 6丶她不给我碰已经两年了,我都自己看 A 片解决,她现在也不做饭给我吃了,我自己
花
: 钱外食,她前两天不想跟我睡同张床,自己跑去睡沙发,我劝了她一阵也只能随她。
: 7丶反正我不签字,她想自己走,或者在外面乱搞,我也拦不住她。我就搜集法律证据
,
: 具体看怎么处理,兵来将挡 水来土掩,那也没什么。
我现在状态跟你一样,只差在没小孩。老婆前几个月说跟我价值观不合,对我没感觉,不
爱我了,一直坚持离婚,现在回娘家住。也不给我机会挽回,不跟我联络。但我真的不想
离婚,我很爱她。如果坚持不离婚是不是正确的,我不知道,但我相信若我同意离婚,就
真的结束了。只是这过程中难熬,加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