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121084/4523897
2020-04-28 10:07 联合报 / 记者林孟洁/台北即时报导
太阳花学运分子2014年3月23日攻占行政院,多人被检方起诉,一审依妨害公务、毁损公
物罪判11人有罪,各3月至5月不等徒刑,均可易科罚金,另“黑色岛国青年阵线”成员魏
扬等人无罪;案件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宣判,共17人有罪,其中魏扬等6人从无罪逆转
改判有罪。魏扬被控煽惑他人犯罪,判刑4月。
高院撤销原判决关于魏扬、陈廷豪、林建兴、江昺仑、刘敬文、柯廷谕、许顺治被控煽惑
他人犯罪无罪部分,改判有罪,其余驳回。
其中魏扬、陈廷豪,因煽惑他人犯罪判4月,林建兴、江昺仑判3月,刘敬文、柯廷谕、许
顺治判2月,均得易科罚金。许顺治撤销改判与上诉驳回部分,应执行5月刑,得易科罚金
,以1千元折算1日。
2014年3月18日晚上,以大学生为主的反服贸群众突破封锁线,占领立法院,5天后行政院
也被攻占,是政府迁台以来行政院首度遭大规模攻击。检方事后依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
务、侵入住居等罪嫌,陆续起诉132人,行政院前院长林全上任后对126人撤告,但被撤告
者中仍有21人涉非告诉乃论罪。
台北地院一审认为,李冠伶、许顺治2人破坏拒马,依毁损公物罪各判刑4月;黄茂吉反推
行政院中央大楼大门,导致大门不堪使用,依毁损公物罪判刑5月;陈建斌、黄国阳、陈
威丞、谢升佑、吴崇道、刘建明、许哲榕和林唐聿因恶意阻拦冲撞员警、出言辱警,与警
发生危险推挤,在员警维持路口净空时袭警,甚至“盖布袋”偷袭警察,8人分别判处三
月至五月徒刑。
魏扬、陈廷豪、许立等8人被检方起诉煽惑他人犯罪,一审认为他们或在脸书媒介散布不
满的言词,或在群众抗议运动中带领群众、提振士气呼喊口号,并没有煽惑他人犯罪的犯
意,判决无罪。
检方起诉指控王晟亦、郭修豪窃取浓烟逃生包、防毒面具,涉加重窃盗罪,一审认为他们
并无将财物据为己有的犯意也判无罪。
案经上诉,高院审理期间,义务律师团认为合议庭“对当事人充满敌意”,心证偏颇,曾
声请法官回避,前年12月25日,审判长陈筱珮表示既然被告声请法官回避,再开下去大家
也不服气,说“祝福各位圣诞快乐”后即退庭;高院驳回声请,最高法院也驳回抗告确定
。
魏扬在高院审理时曾说,本案是因政权有不正当的作为,从2013年7月开始,许多民众就
开始关心服贸协议,诉求却被忽略,还出现“半分忠”的状况,政府施政备受质疑,为了
阻止不义的事情发生,当时已经没有其他方式可阻止服贸协议,才会包围行政院;其余被
告也否认犯罪。
律师团曾举台北地院去年判台北市警局应国赔太阳花111万元案例,希望高院能审视相关
判决,指行政院案是民众自发性的和平集会,而警察却使用国家暴力,魏扬等人在现场只
是维持秩序,被以煽惑罪起诉并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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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短评】攻占政院有罪 法官替抗争设下底线
https://udn.com/news/story/121084/4524165
2020-04-28 11:47 联合报 / 记者陈熙文/台北即时报导
太阳花学运届满6年,当年的激情成为回荡在台湾政界的背景音,时静时鸣。过往的学生
代表,各奔东西,不少人跃上当今政坛,仅在维基百科里留下曾向阳的注解。然而,被忘
记的青春里,还有人的故事未完。
2014年3月23日学运成员攻占行政院,多人被检方起诉,一审判“黑色岛国青年阵线”成
员魏扬等人无罪;如今二审改判17人有罪,其中魏扬等人从无罪逆转改判有罪。魏扬被控
煽惑他人犯罪,判刑4月。
或许法院判决画出的是社会运动的界线-就算理由再正当、抗争再有理,都必须在法律的
规范之下动作;立法院是人民的殿堂,学运的占领仅是民意未达,所促成的反作用力,但
学生攻占行政院则找不到“名正言顺”的理由。
事实上6年前,学运内部亦出现争论,乃至于路线的分裂-鹰派与鸽派之争。学生代表们
并未对攻占行政院达成共识。第一时间听闻有学生进入行政院,留守国会的立即反应是保
持和平抗争的路线,甚至有“切割”的意味。
有趣的是,魏扬在最后所扮演的角色,并非“煽惑”,而是居中协调。在警察驱离前夕,
他在行政院的大厅中向学生们请托,盼他们退一步,然而在场鹰派心理上感到委屈、被背
叛,再加上随时可能被警方攻坚的压力,生死难料,恐惧与愤怒全出在魏扬身上。那是纠
结成一团的情绪结。
现在,事过境迁,魏扬被判有罪,或许多少因为他在运动中带有名字,相较于无名的群众
,魏扬必须成为担负责任的人物之一。甚至,这或许也是法院做出的警示,警告社会运动
在公权力前不得随意造次,无形中为今后的抗争设下不得逾越的底线。
但抗争本就带有责任、后果。若抗争无责,则成游戏,毫无重量可言。抗争者的本质便在
于挑战社会的规范,而非在“抗争区”扮家家酒。既然如此,被判有罪从来都是抗争的一
部分,意在宣告:就算有罪,我仍反抗!
只盼抗争之后,孕育而生的政府作为过去的仲裁,除了告诉抗争者必须负责,对于公权力
当年所施加在学生上的暴力,亦有相等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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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快评】太阳花攻占政院有罪 回归司法本质
https://udn.com/news/story/121084/4524221
2020-04-28 12:07 联合报 / 主笔室
不同于攻占立院无罪定谳,高等法院判决太阳花学运攻占行政院有罪,逆转一审的判决。
可以想见,这在当今已是政坛当红炸子鸡的“觉青界”一定会掀起波澜。但回归到整起事
件的本质,判决有罪,才是回归司法正义的作为。
太阳花学运是因“反服贸”而起,正当性来自于反对者认为立法院的处理程序有瑕疵,因
此发起此“公民不服从”运动。后来高院对攻占立法院的无罪判决,理由大致也是奠基于
此,认定学运人士的做法有其正当性,而且不以“公民不服从”为之,就无从阻挡违法滥
权。
但是是真的是如此吗?首先,民主国家有既定的选举,而且政党轮替一般来说也是常态,
任何有争议的法案,都可能透过民主的程序得到解决。当年太阳花的重要人物,许多早已
进入体制内成为立委、政党要角,而且是执政者的一环。退一万步言,即使当时服贸过关
,民进党也可轻易在完全执政后废止,有什么“不得不以公民不服从手段”的问题?
其次,所谓的公民不服从,除了基本诉求,在实践上大概都会强调两个重点:第一是非暴
力,第二是不逃避司法惩处。但从太阳花学运来看,不管是在立法院或者行政院,都完全
不符合这两个要件。尤其是攻占行政院,还爆发大规模警民冲突,这何来的“非暴力”?
更可笑的是,“公民不服从”的主张者不会主张自己无罪,但从占领立法院到攻占行政院
,发起人和参与者都一再宣称自己无罪,甚至要求相关行政首长撤告;都走不通的,就抗
辩说自己只是“路人”不是“发起人”,是“维持秩序”不是“聚众滋事”。几乎已经是
为了免罪而远离抗争初衷了,这还能算是“公民不服从”吗?
当然,太阳花学运的运动者得到一定的社会支持,也堪称是成功的社会运动,民进党甚至
因此取得了政党轮替的基础。但政治主张是否成功是另一回事,司法正义是否要维持又是
另一回事。既然各项罪嫌的举证都十分完备,作为一个法治国家,除了回归法律的判决,
其实没有第二个选择。司法机关要做的,就只是针对举证做出判断,认定其是否符合违法
的要件。至于政治宣达、臧否公共政策这种事情,就大可不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