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港府:陈同佳明天获释 就是自由人

楼主: baboosh (大王椰)   2019-10-22 10:25:57
港府已经说愿意提供证据了
不过我看这个政府宁愿摆烂也不会收人的
https://udn.com/news/story/120791/4117951?from=udn-referralnews_ch2artbottom
港府:陈同佳明天获释 就是自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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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2 00:29联合报 大陆新闻中心/综合报导
杀害女友的港嫌陈同佳(左)明天出狱。 图/联合报记者翻摄
杀害女友的港嫌陈同佳(左)明天出狱。 图/联合报记者翻摄
陈同佳拟来台投案,引爆台港政府口水战。香港政府保安局昨晚发声明表示,陈同佳明天
出狱后自愿到台湾自首(投案),事件在法理上及法律程序上完全不存在任何障碍,与有
否长期刑事司法协作机制无关,事件完全可以在司法协作“机制外”处理,全球通行作法
皆是尽快接收。
保安局声明指出,基于打击犯罪,彰显公义原则,对被通缉人士自愿自首的全球通行做法
皆是尽快接收,以将疑犯缉拿归案、向疑人问话、侦查起诉,不会诸多托辞,无故拖延,
甚至不准通缉人士入境,台湾做法与通缉目的相反。
声明称,须知陈姓疑犯获释后是自由人,去不去台湾是他的自由。自首是陈的个人意愿。
稍有注意台湾杀人案的人都知道,杀人案发生在台湾,死者尸体、主要证人、证物及相关
证据都在台湾。台湾对案件有绝对司法管辖权。若陈自首,台方完全具备正式调查、问话
、搜证、起诉的条件。在证据方面,若当事人及相关人士给予同意,港方可以提供,根本
不存在法律障碍。
香港01引述知情人士说,港府研究所有可检控陈同佳的潜在控罪,只有洗黑钱罪有足够证
据检控。唯一转机是希望透过香港警方与台湾当局沟通和联络,令台湾当局回心转意,准
陈入境,“如果台湾政府不肯,什么机制都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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