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陈同佳是“被自首”?港府拒我司法请求

楼主: becathy (养气蜜人生)   2019-10-22 09:15:57
司法问题,司法解决
港男要来台受审,应该循正式司法互助管道处理。
不论是签订正式司法互助协议,或是采用个案协助引渡,重点都在由官方对官方正式管道
交涉。除了交人,更要移交案件证据等司法资料。
港男要送台,相关程序该由港府的司法行政单位处理,以政府机关和台湾政府对口,透过
正式官方管道移交(引渡)。
这样做,才会有马英九等蓝营人士所说,肯定台湾司法主权的意味。
但如果港男只是以“个人身份”搭飞机“被送台”,那就跟司法互助完全无关。这种做法
,对台湾不利,对香港也有害。
对台湾不利的部分在于:
绕过政府机关的私人投案,不但没有肯定司法主权的意味,甚至可能被中共拿去操作国际
宣传,形成“一国两制、特区互助”的印象。
对香港不利的部分在于:
假设港男“以私人身份被送台”成真,下次也可以有港人在牢里“大彻大悟”,自愿以私
人身份被送中。
那就不用有什么送中条例了。以后,先抓了人,关一下,用各种方法让他“大彻大悟”就
直接送中。连法院形式书面审查都免了。
私人身份送台,对台、港都不利。但台湾有部分总统级人士,包括韩国瑜、马英九,倒是
很欢迎这种私人身份被送台的方式。思虑如此欠周,若当总统,一定会在两岸事务出大问
题。
中共在港人逆权运动进退失据。现在还想要消费港男杀人案,操弄牵动台湾大选。
就看有多少台湾人会上当受骗囉。
来源 : https://www.facebook.com/miaopoya.sdp/
: ※ 引述《baboosh (大王椰)》之铭言:
: : 问题是嫌犯台湾犯案证据明确 台检警也发通缉令
: : 不管是自愿还是被自愿来台 台湾都没有立场不抓
: : 何况嫌犯自愿来投案 跟一中架构有啥关系?
: : 政府先把这个因果讲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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