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一个中国是很可笑的政策

楼主: calebjael (calebjael)   2016-11-29 17:05:33
※ 引述《nanlong (懒龙)》之铭言:
: 怪了..所以我都怀疑你只看一半或是认知有问题?
: 都说无伤大雅了 不会计较 , 有说不让人讨论不让人发表不同意见?
: 我上篇也强调 学术理论 vs 现实 的问题, 你有看懂 ?
: 陈教授是学术理论 , 台湾及各国外交单位算是现实中的实务界
: 又不是搞学术权威研究的。
: 学术理论有时会来评估一些现实作法是好是坏或合不合时宜,
: 但不是实务界的顶头上司也不是跟外交部来争权威高低用的。
: 你还活在官大学问大的年代?
嘿嘿﹐那个举例是讽刺你呀。你以为我真有必要去找中华民国外交部长﹖
你避开说理﹐用“他是教授他权威”、“他对你的反驳不会计较”﹐
这不是拿头衔来压人﹖
哇咧﹐他觉得我的反驳“无伤大雅、不会计较”就能一句带过无视别人的反驳﹖
这招这么强﹐你跟谁学的﹖开罗宣言还更觉得你的反驳“无伤大雅、不会计较”咧﹐
那我们还讨论什么﹖
一到说理不过﹐无法反驳别人﹐就说反正“无伤大雅、不会计较”﹐
还拿头衔出来压人﹐你自己小心以后被别人用这招反制啊。XD
: 请留意别人说的一直到今日持续未解的问题,
~~~~~~~~~~~~~~~~~~~~~~~~~~~~~~~~~~~~~~前面争的不就是已经解决﹖
你要说未解决﹐麻烦你要先証明它未解决﹐才能适用“持续未解的问题”这个定义哦。
: 不管是 1945年或是1952年发生的一直到现在都还争执中
哪有争执﹐谁跟谁争执﹖你告诉我呀﹐今天﹐谁在跟谁争执台湾的主权归属问题﹖
中国跟日本﹖中国跟美国﹖日本跟美国﹖就连中华民国都说台湾主权属于中国了。
prc与roc争的﹐是这个属于中国的主权﹐应该由prc还是roc谁来合法代表﹐合法行使。
roc官方有否认过台湾主权属于中国吗﹖roc官方有否定过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吗﹖
roc官方祗有否认台湾主权属于prc。
然后又被一些“有心人”故意混淆国家与政府的不同而已啦。
所以你自己都知道啦﹕如下﹕
: 就是适合用今日的国际法原则。
: 不要只看前面句子自己需要的就不看后面更重要的句子,
: 这样断章取义不是讨论的精神。
: "假使在整个演变的过程中,对领土归属的纷争一直未加解决?
: 至今日,便要适用今日的国际法原则来加以解决,而不能适用一百年前的国际法"
: 你觉得台湾主权问题 1945~1952年间就全解决了 ? 然后所有的事都保持不变了?
: 只要有变化就是产生新争执与异议 就需要解决。
~~~~~~~~~~~~~~~~~~~~~~~~~~~~~~~
你都说是产生新争执了。XD
新争执就等中华民国灭亡﹐台湾独立﹐然后这个“台湾国”来跟“中国”争执啊。
(然后我就来上课现在的国际法是怎样XD)
或者简单点﹐roc蔡英文明天就发正式外交公函给各国﹐宣布roc没有台湾主权﹐
宣布roc从即日起否定开罗宣言、否定波茨坦公告啊﹐那才会产生新争执。
二战后的1945年的台湾主权的归属﹐这是现在才产生的新争执﹐还是1945年的旧争执啊﹖
依时空性原则﹐当然是用当时的国际法啊﹐然后就解决了啊。
至于今天产生的新争执﹐等你来哦。
: 退一万步想 那年代也是 台湾 vs ROC 间的事 , 光是
那年代台湾是个独立政体﹖那年代谁代表台湾的意愿﹖那年代谁代表台湾来VS roc﹖
那年代祗有日本 vs roc﹐台湾 vs﹖呵呵﹐你又创造了历史。
: 一大半台湾人对台湾主权就有争执异议,
: 本身到现在就是一种未解决的问题, 不同争议者也仅量和平理性去
: 讨论协调争取最大共识。
: 至于 Prc 要搞时空性原则 ? 大概要先去旁边纳凉。 先跟 ROC
: 吵吧 (请找深蓝族群) .. 吵一下 ROC 是否已灭
: Prc 已完全继承 ROC 还要在 1952年前就完成这种鬼话。
: 。 不是单方闭着眼睛认定没问题就是没问题。
逻辑啊逻辑﹐roc根本无需証明它在1900年前已经完全继承清朝﹐
一样要承担八国联军条约的赔偿义务。义务、权利的延续并不会有不同。
所以为什么prc需要去証明在1952年前就完全继承roc﹖
都跟你说了﹐继承具有追溯性﹐儿子继承老爸的财产﹐
不因为他老爸获得这个财产的时间早还是晚而不同。
而﹐我们都知道中华民国是1912年1月1日成立的﹐清帝逊位可不是同一天﹐
中华民国在1912年1-3月﹐需要去証明清朝已经灭亡了﹐才能正式开始自己的法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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